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论坛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随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老市民

    市政府请你来讨论有关民生问题

      [复制链接]

    190

    主题

    105

    回帖

    7343

    积分

    五级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7343
    发表于 2016-6-8 09: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1.依法强拆,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各方面的因素:
        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
        2.关于小区内停车收费问题: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成本构成包括以下项目:(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3)绿化管理费;(4)清洁卫生费;(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
        所以根据上面的物业管理费构成,是不含停车管理费的.单独进行缴纳停车费是合法。但是单独进行缴纳的前提是有专门的停车位,并有专人的看管,且当车辆丢失时,应负责赔偿等义务。如果小区的车辆管理是属于无章状态,没有专门指定地点,没有专人看管的情况,那就可以拒交停车费。如果现在有专门指定停放地,有专人看管,那么另外再交停车管理费也合法合理。
          3.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从“名人故里”角度浅谈)
           “修复名人故里,推动纪念活动,吸纳海内外华人投资,已经成为国内很多地方发展旅游业的突破口。我们随州市做为编钟之乡,神农故里,能够挖掘名人效应,弘扬名人文化,借以开发我市旅游产业,也是一件好事。但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稳住力度,不可急功近利,坚决杜绝歪曲或滥用历史名人的现象。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还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开发历史遗迹的时候,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发展的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47

    回帖

    3057

    积分

    三级队员

    Rank: 2

    积分
    3057
    发表于 2016-6-8 10: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1、强拆问题:对于那些钉子户,漫天要价行为可以进行强拆。
    2、小区内的停车位对于住户不应该收费,因为物业管理费用里应该包含停车,对于外来的车辆应该收费管理。
    3、有效发挥文化区域的地理优势,尽量保护文化区域,开发利用周边区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主题

    47

    回帖

    4806

    积分

    四级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806
    发表于 2016-6-8 10: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有明确规定,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取决于属不属于规划内的车位,规划内的属于开发商的,规划外的比如占用道路或其他新增的停车位就属于业主所有,如果说到具体哪个小区,确定小区的车位归属谁,就要看规划图。

       如果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是归属业主所有的公共停车位,为业主集体所用,物业公司要对其收取停车费也是可以的,但需经大多数业主同意,所收取的费用归业主集体所有,而且必须透明化,要将收支情况及时告知业主。物业公司收取这笔费用后,只能代管,可以为业主先保存起来,要征求业主同意才能动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27

    回帖

    5022

    积分

    四级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5022
    发表于 2016-6-8 12: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依法强拆问题:要做到“知、防、稳”知就是要强化宣传,让老百姓知道那些行为属违建行为。防就是要把违建消除在萌芽之初,不要等到建好了再去拆,那时难度就大了。稳是指在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当事人的重大人身和财产权益,是重大严肃的执法活动。一要合法慎重,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前,行政机关应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实体上程序上均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二要周密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在组织实施前,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应制定管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应急工作预案、安全保障措施,将损害和不利影响降到最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要确保人身安全,强制拆除前应向当事人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动员当事人配合拆除工作。如当事人确有过激行为,阻碍拆除的,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二、小区内停车位该不该收费问题:《物权法》第74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可以根据《物权法》第74条判断停车位的归属。具体来说,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无论地上还是地下车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来决定归属,约定依据可以是房屋买卖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地面停车位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归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的停车位,物业可以收取管理费用,但不能变卖或以长期出租来变相出售。
    三、文化作为城市精神和创造力的历史凝聚与积淀,具有施加广泛影响的功能,能够让人们接受良好的道德规范及生活方式。大规模持续的城市开发改造与地上地下的文化遗存之间,矛盾非常集中、异常激烈。如果没有对建设与保护研究过程的积累,面对如此疾风骤雨式的建设和发展,要想不出现偏差是不大可能的。要积极探索地区整体协调发展战略布局,明确城市功能定位,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要通过实施区域规划,确保城市在功能定位方面做出战略性调整与部署,应及时由经济中心、工业中心向文化中心转变,注重保持和发扬城市特色。要通过深入研究城市的历史、文化、人文、自然和地理资源,准确提炼该城市应当突出的文化精华和其它城市不能替代的文化特征。将城市文化内涵注入城市品牌之中,形成城市文化上的品牌差异。要高度重视城市化的发展带来文化的趋同问题,重视城市文化的历史渊源和区域文化的差异,重视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2

    主题

    365

    回帖

    1万

    积分

    铜牌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0006
    发表于 2016-6-8 15: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1、关于强折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也再不断的加快,拆迁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被受人关注 ,深刻认识并正确处理好拆迁与发展的关系,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需要。当前,许多城市的老城区房屋低矮简陋,濒临倒塌,道路十分狭窄,基础设施配套不全,这不仅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同时,老城区还存在居民自行改造十分困难,导致居住条、生活环境都较差等问题。在想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加快老城区改造,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必须从大局考虑,积极配合做好拆迁工作,从而推进我们建设现代化城市的步伐,提高我们的生活品质。强折与房价疯涨有着紧密的关系,是因为房地产市场的过度开发导致,因此在拆迁这前应该多征求居民意见,结合当地收入水平、房屋价格、消费水平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方案和补偿标准,也许有个例想借拆迁之机索要高额补偿,我们要多做思想工作进行教育,如若态度恶劣标拒折的可以上报法院进行裁定强拆,这也是维护法律权威性的必要路径。但是,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强折都不能作为房地产开发中一个手段,强折与和谐社会建设形成严重反差。
    2、关于住宅小区停车位该不该收费问题。小区地面包括车位本身就是业主的。《物权法》里面就有提到,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既然道路都是业主共有的,那在其上面规划的停车位,自然也是业主所有。”因为物业公司有监管的权利和义务,小区保安管理巡逻,能够保证业主规范有秩序地停车,减少车辆刮擦事件的发生,也合情合理,当然停车费价位需要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协商,在一个让居民可以接受的合理范围内。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业主应该交付一定的费用。
    3、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在推进城镇化中,要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注重在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保存城市文化记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原则是整体性原则,因此在城乡规划中,对于历史街区的整体保护和对于单体建筑保护同样重要。对于不处于历史街区中的单体历史建筑,则应尽可能地保留其周边的原有环境,至少应在尺度上保持保护建筑周边的原有环境。一般情况下,不应提倡历史建筑的迁移保护,那种为了开发地块的“完整”动辄将保护建筑移开的做法并不可取。总之,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除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特别是各级政府的保护意识,更需要加快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3

    主题

    93

    回帖

    5733

    积分

    四级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5733
    发表于 2016-6-8 16: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市粮食局 于 2016-6-8 16:38 编辑

    对相关问题的建议:
        一、如何看待依法“强拆”问题:依法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逾期不履行城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拆迁要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不能侵害民众利益,拆迁给予合理补偿是我们国家的一贯主张,按政策应该给补偿对象的足额补偿到位,坚决杜绝层层截留,变相克扣现象。但是这种合理是有法律法规限度的,不是必须满足所有拆迁户的一切要求。就是自己情况特殊,并不是不能要求特殊解决;但是不能以自己的特殊条件做为要挟的特殊筹码。在这之前,对每一个拆迁项目可能出现的不可预测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例如修建道路事关公共利益,不同于强拆谋私,市民也是这种强拆的受益者。被拆迁者即使不想让步,那么依法作出的裁决也没有任何理由继续抗拒执行。在文明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舆论应该辨明是非,声张正义,而不能只是打着“民意”的旗帜赚取眼球。对依法强拆,无论是什么项目、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必须到位、齐全,否则不予受理,防止先斩后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这样,对于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标杆性的重大意义。
        二、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该不该收费,如何规范管理问题:
        (一)该不该收费:小区内地下车库是否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开发商在计算共摊面积时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3)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4)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地下车库如果有人专门管理,指挥停车,清扫卫生,维护秩序,保证安全,收点费是可以的,但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如何规范管理建议:规划管理城区停车场。1)加强停车场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房地产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方案建设到位,对随意改变规划的行为将不予竣工验收主体建筑。2)督促各物业对小区内车辆实施统一管理。对车辆停放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督促各业主将车辆停放到车库内或指定位置,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并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小区裤底进行停车。3)相关部门要对缺乏停车场地的已建住宅小区进行整治,调查摸底,按标准逐步整治、改造,增加公共停车场。从规划上控制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鼓励多样化停车场建设,以发展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面停车场为补充,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设施和管理体系,切实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三、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城市更新是相辅相成的、辨证统一的关系。城市化进程应做到在保护中升华更新,在更新中延续历史。要保护遗迹整体的传统风貌格局,整体保护,有机更新。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要控制地区格局与空间形态的整体,保护遗迹整体的传统风貌格局;要以院落为基本单位,微循环式保护与更新。微循环式保护与更新,即要以院落为基本单位进行保护与更新,危房改造不得破坏原有院落布局和街巷肌理。采取以院落为基本单位,“微循环式”保护与更新将有效遏制采取大规模危旧房改造方式对相关的破环;建立长效修缮机制,社区居民广泛参与。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很难解决长期维修、保护的问题。因此需要迫切建立一种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长效修缮机制,才能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迹的妥善保护。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有关政策和多种实施模式,改革现有的房屋管理体制,创造投资环境,完善房屋的产权体系,培育保护更新实施主体。在随州老城区,更应加强遗迹保护。如,岁丰桥已成危桥,现正准备维修,在维修过程中要尽量保持原貌,同时对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对周边住户的乱搭乱建的附属设施予以拆除。修缮之后还要禁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等从桥上通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7

    主题

    89

    回帖

    6282

    积分

    五级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282
    发表于 2016-6-8 17: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如何看待依法“强拆”问题。
           依法强拆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实施强制拆迁的行为。
    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严肃性,相关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加强管理,对不按规划和违法建设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和处罚,要提前监管,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城市建设拆迁中,要科学制定方案,让拆迁群众从中受益、得到实惠。要公开公正操作,积极宣传政策,让群众充分拥有对征地拆迁的知情权、监督权,赢得被拆迁人理解、配合与支持。要充分考虑征地农民的住房安置、劳动就业、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问题,维护好其合法权益。
    关于“漫天要价、无理取闹”行为”。一是在拆迁过程中,要全面落实“三公开一监督”,即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办事程序全部公开,全过程让群众监督。二是要完善房屋评估机制,确保房屋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三是对个别“漫天要价”住户,可再另行选择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结合两家评估公司评估价折中计算补偿价格。
    二、住宅小区停车位该不该收费,如何规范管理问题。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建设小区时,进行过登记备案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在没有出售、附赠的情况下,车位产权属开发商,开发商可委托或者授权物业公司进行出租收费;小区内道路、广场或其他场地属业主共有。在不影响住户生产生活的前提下,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作为临时停车位,停车收费标准应经小区半数的业主同意,且所收的费用应专项用于小区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利用人防工程而设的停车位,开发商对停车位可以出租,收费标准应经物价部门审核同意;对占用小区绿地或损毁绿地建设停车位的现象应严格禁止。
          建议:规划和建管部门应加大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审批和监管力度。一是健全制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对新建小区的工程质量、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安防、电梯以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二是房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物业公司的资质审核,规范行为,提高物管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宣传教育,使业主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四是落实责任,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三、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
           随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地域文化丰富、文化遗迹较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文化遗迹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面临较大挑战。
           在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方面:一是要坚持规划引领,健全保护与传承地域文化的政策法规体系,把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二是摸清底数,落实保护责任,确定责任部门,将文化遗迹的传承保护列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历史文化遗迹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各级政府应将其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编制好保护和发展规划,确定保护范围,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和态度,打造特有的文化品牌,盘活文化资源。在涉及重大历史文化遗迹保护问题上,要多方面征求相关专家和广大市民的意见,避免盲目开发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随州市文化公园管理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9

    主题

    64

    回帖

    6240

    积分

    五级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6240
    发表于 2016-6-8 17: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行政强拆引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 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违法建筑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危害,违法建设的法律后果,违法建设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三是入户调查,摸清底数。四是加大巡查,严防死守。加大对违法建筑涉嫌犯罪的打击处置力度。五是依法行政,完善程序。六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建立违法建筑长效管控机制。七是部门联动,通力合作。
    二、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该不该收费,应事先了解清楚小区里面的这块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有些确实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但是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确实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重新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可就是否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
    三、城市化进程不能丢掉传统文化。人们对城市化和传统文化的关系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传统文化会阻碍城市化,要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就必须摧毁“旧的文化”。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所长何一民认为:“城市化和传统文化并不矛盾,将传统与现代对立起来的思维方式是不恰当的,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都应建立在对本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之上,因此,对于优秀的传统文化一定要传承和保护。”所以说,随州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发展阶段,这也是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更应该把传统文化和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根据我市的传统和特点发展自己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制定出符合自身文化发展的规划,走出自己的道路,避免盲目追求城市化、现代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7

    主题

    63

    回帖

    5284

    积分

    四级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5284
    发表于 2016-6-9 15: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何看待依法强拆问题
         我认为拆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强拆由哪个部门进行?程序如何规范?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法律将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明确为法院,以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强拆绝对不能未经法律程序就实施,强拆主体更决不能允许开发商自行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思想工作屡做不通的“钉子户”必须依法强制拆迁,唯有这样才能维护城市建设的大局。
    2、住宅小区停车位该不该收费,如何规范管理问题
          我认为住宅小区停车位不该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业主共有。所以物业公司自行划设的停车位不该收费。
          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平面图、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要想加强停车收费管理,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停车场许可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和相关批文。小区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需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经全体业主同意,只有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合情才能规范管理。
    3、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
         随州的城市建设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也使随州的地域文化遗产及其环境面临被破坏的危险,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规划大规模的建筑群拔地而起,代表随州城市个性和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日益遭到侵蚀,部分传统的街区、历史建筑原貌正从人们的眼前消失,因此传承保护随州的地域文化更多的是觉悟和意识。一是吸取其它大城市发展产生的诸多弊端和问题,不能旧城改造一哄而起,要保护历史街区、古老建筑、村镇乡湾原貌。二是在规划思路上应从以往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开展名城保护,转变为在历史名城保护规划中开展城市建设,突出随州传统文化及特色,确保我市地域文化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66

    主题

    365

    回帖

    2万

    积分

    白铜队员

    Rank: 4

    积分
    26376
    发表于 2016-6-9 16: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该不该收费,如何规范管理问题”,我单位浅略谈谈以下不成熟的观点,敬请批评指正:
    从根本上说,是公用设施上的硬件不足和管理制度上的软件不优,共同导致了小区停车难这一矛盾的难以解决。长远来看,解决的根本途径一靠管理,二靠建设。只有设施补起来、管理跟上去,才能解决好现实中的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一方面要建立“四位一体”的小区停车管理模式,按照大城管工作格局,落实家庭、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社区的协调联动,另一方面交警部门要未雨绸缪、提前介入、科学预判、前期管理,实现对小区停车前行管理。
    一是提前介入,科学规划停车车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道路、绿化、停车规划同步建设的制度,建立交警、公交提前介入小区规划设计制度,最大程度增加停车泊位,按照“先区内、再区外”、“先地下、后地面”、“先盘活、后增建”的思路,从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增设补建三个方面提高小区规划系数,同时对小区周边进行公交站点的优化配置,促使车主改变出行方式;以停车场库出入口的合理布局,促使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的协调运行。   
    二是动态管理,实现科学静态交通。虽然我市家用汽车越来越普及,但各小区车位稀缺程度不同,面临的交通拥堵程度缓急不同,不适宜采取“一刀切”的处理模式。可以设置停车时间和停车区域,但是停车时间通常限定为3小时,并且凌晨2时至6时不向来客提供停车区域。违反此规定的车辆将牵引至指定场所。对于当前小区停车管理,可以大致采取三种策略进行管理,一是合理区分开放式小区和封闭式小区停车管理,对开放式小区停车管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把停车管理执法的全部流程延伸到小区的社会道路;二是对于封闭式小区因车位数不足导致的停车问题,交警部门可以采取施划小区外路旁夜间至早晨的单边停车位、提高车位(库)使用率等方法予以疏导、缓解。3是对小区停车位实行短期临时停车与长期临时停车车位划分。短期临时停车(时间从上午9点至16点为宜),对于在此时段返回住宅小区拥有专属车位的车主,则允许其利用此时段闲置车位停放车辆,也就是说对住宅小区业主的停车专属权进行一定的限制,而物业服务企业从获得的临时停车费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补偿享有停车专属权的业主,达到“双赢”的效果。对于上班时段以外的短期临时停车,则视住宅小区车位情况而定,如果确有闲置车位,则允许其停放,如果闲置车位属于地面车位,应将部分停车费收入提交业主委员会,作为补偿。如果该住宅小区无闲置车位,则上班时段以外的短期临时停车依靠商业停车场所与社会公共停车位予以解决。   
    三是综合治理,建立小区停车新型模式。建立交警、城建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由街道组织社区公示并上报小区停车泊位的短缺数量,再由交警对动态交通影响作出评价后,按照便民利民、公开透明、能划尽划的原则,提出道路道板划定泊位的方案,最后会同城管和街道、社区实施。积极整合公安、交警、房管等行政和执法力量,综合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停车管理进小区的新型模式。针对现行法律不支持交警进小区执法和警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因由物业公司牵头,由物业企业对小区停车进行前行管理,提供停车指导服务和小区泊位的规范划定;在后道管理上,综合运用消防法、治安管理法、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部门依据不同情况、结合各自职责,进入小区监管执法。此外,还可以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推动召开业主大会,在业主公约中委托交警执法管理小区停车秩序,从而利用市场契约关系推进停车管理进小区。
    四是科学创新,实现管理创新制度改革。一是各小区与城管联动,按照大城管和量化管理的要求,将数字城管的信息传输、处置、监督的功能覆盖到小区;二是建设停车场管理系统,建设停车信息诱导系统,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既使车主能够在最近的地方停车,又减轻道路动态交通的压力;三是推进“城运一卡通”建设,在加油、洗车、停车收费、年检、缴纳罚款、行车引导及停车信息诱导服务等方面,为车主提供便捷的服务;四是完善小区治安视频监视系统,确保车主安全放心停车,促进小区治安状况好转和物业管理规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IOS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安卓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随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主办 手机版 小黑屋 szvf.com.cn Inc. 鄂ICP备20007109号-2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