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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
我市荣获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称号的村镇和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文明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 今年2月28日,中央文明委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隆重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市随县厉山镇、广水市杨寨镇、曾都区洛阳镇龚店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市国家税务局、市第一中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随县洪山镇被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称号,随州供电公司、市地方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广水支行被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些村镇和单位充分展示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和随州的良好形象。市文明委决定对受到全国表彰的村镇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村镇和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他们的经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要求,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用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掀起精神文明创建新热潮,以实际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城乡基层落细落小落实,为推进“五城同创”、加快“圣地车都”和“神韵随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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