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drsj.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于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之间,到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现场审核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考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原招录时所签订协议(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曾都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审核确认资格后,落实加分政策。加分申请材料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否则视同放弃加分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截至时间为10月28日下午17:00。各主管部门汇总报考人员信息后,将报考人员信息于10月29日上午11:00前交送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于11月4日至11月6日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除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外,另附一张相同照片办理准考证。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