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市委书记刘晓鸣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刘铭锐同志作为“‘履职尽责’的纪检好干部、‘两学一做’的先进典型,总结好、宣传好”,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向刘铭锐同志学习。
1973年11月出生的刘铭锐,生前系广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武胜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今年3月30日,因肝癌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3岁。刘铭锐同志在乡镇工作21年,始终扎根基层;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恪尽职守;严于律己,淡泊名利。去年6月,他被检查出身患肝癌晚期,生命只剩半年左右时间。他瞒着同事和家人,独自勇敢面对病魔,顽强与命运抗争,坚持和时间赛跑,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在一线纪检工作中履职尽责,直到吐血倒下。(详见本报4月7日一版报道)。
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际,刘铭锐同志的事迹成为我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最好注解,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震动,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正祥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亲自部署,并前往省纪委汇报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4月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同志签批“感人。应予以宣传,树立典型。”5月5日,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指出, “刘铭锐同志是一名优秀的基层党员干部,是十八大以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主责、敢于查办案件的典型,其事迹是感人的,值得宣传”,同时决定“要把刘铭锐同志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模范在全省进行宣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