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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启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为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6月14日-15日,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对广水市、随州高新区9家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开展了随机抽查。 此次抽查,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从污染源数据库中抽取,其中:重点污染源3家、一般污染源6家。环境监察人员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环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未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和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不规范等7个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督促地方环保部门责令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 为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国家环保部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 国家环保部要求,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对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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