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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 “自玩摔腿”开证明 谁说了算? 2016-8-16 中央某媒体播发了“自玩摔腿”开证明的新闻。时隔半个月了,有的市民还在讨论这个问题。有段议论听了很耐人寻味,录来请你看看说说。 甲:随州今年有清明烧纸挖祖坟,自玩摔腿开证明两件事都上国家级新闻了,随州就这么牛哈!
乙:这个绝对不稀奇!医保部门需要“自己摔倒”的旁观者出具证明,你自己一个人说了不算。试问医保部门:自己摔倒的时候一定有熟人在旁边吗?你自己摔倒关旁观者什么事?旁观者无事给你出具证明就不怕你是“碰瓷”的?自己摔倒自认倒霉是不是这个理? 只是评论,不针对单位和人。如有得罪,求谅解!
丙:很多事情看到的只是表象,剧情反转的也很多
甲:那是那是,成立专案组调查清楚
丁:毕竟我们了解的不全面,目前也是一面之词,谁知道真实情况是啥样的
乙:也许蹦床蹦的。正看奥运,觉得蹦床项目好,场地器材俱全,易模仿,一不小心就那个了。咋好开证明?
甲:蹦床有风险,上床需谨慎
戍:(某医院人士) 开具自伤证明是医保和新农合政策对于外伤病人的一种政策要求,因为有第三方责任赔付的医保和新农合政策都不予报销。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一般会要求伤者在自己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开具,证明意外伤害与他人无关,责任由伤者自负,由医疗机构上报管理部门审批就可以结算报销了。
己:现在就豁然开朗了
甲:理应如此。@某医院人士
丙:所以一些证明其实是有必要的
庚:要是在受伤的时候没有旁人做证,单位或街道会为他开证明吗?
甲:@庚 证明必须真实,否则就失去了证明的必要作用。你说是吧?政策是对的,我们要遵守。但执行中出现“奇葩证明”就需要反思执行中“短路”的原因
庚:是啊,谁也不敢为没看到的事出证明,但是这个证明又必须要出,这个矛盾不好解决啊
戍:(某医院人士) 如果是老年人,可能会很容易就摔骨折了。如果是青壮年,自己走路摔伤是有的,断腿的可能性确实很小。如果是和人发生碰撞和纠纷导致摔断腿了,应该会有赔偿纠纷,这种情况农合和医保都不给报销的。如果确实是自己倒霉,开到坑里了,断腿了,受重伤了,一般动静不会太小。隔壁邻居亲戚朋友多少会有一些人了解情况,村里一般会给证明的。我们遇到过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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