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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红菱 通讯员邱拥军)日前,曾都区食药监局接连现场查获两家面包作坊在生产日期上做手脚,出现“早产”的现象。 面包生产业主交代,前一天生产出来的面包第二天才能送到商家,由于面包保质期太短,如果按实际生产日期标注的话,商家和消费者会觉得不新鲜,万一一两天卖不出去就要亏本。所以,提前一天标注生产日期几乎成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 皇家西饼是随州地区蛋糕面包行业的“老字号”。据该公司总经理龚文玉介绍,面包的保质期确实很短,特别是没有外包装的现烤类面包,一般保质期在2天左右;有外包装的面包的保质期根据季节不同而变化,冬春时节气温较低,保质期稍微长一点,大多在4到5天;而夏秋时节天气炎热,食品容易氧化,保存时间较短,只能存放3到4天。随着制作工艺和生产条件的提高,在无菌条件下生产、密封包装中保存,保质期可以适当延长到5到7天。龚经理说,过了保质期的面包从表面上看只是口感没有新鲜的那么松软,但实际上已经微生物超标,再长一点就会出现霉变、发绿、长毛现象。消费者自己是没有办法延长面包保质期的,即使冷藏保存会影响口感。她建议消费者吃多少买多少,买回去的面包最好在一两天里吃完。 食药监部门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对违反其规定的行为处罚很重,希望大家守法经营,不要因小失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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