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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追寻真谛 于 2016-11-30 19:20 编辑
本网讯(记者红菱 通讯员李端) 广水市工商局在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中,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有力抓手和重要督查内容,首先抓机关股室(会)、直属机构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市局机关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履职尽责点题督查责任单位负责人中实行“一周一报”制。将每周一定为工作安排日,每周五定为工作清单结帐日,工作量细化到天,工作进度限定到周,工作清单做到日清月结。 市局党组在抓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中,结合“两个责任”工作的落实,紧紧抓住“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这两个关键点,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了主体责任清单式痕迹化管理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主体责任在全市工商系统落地生根,促进了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的开展。一是狠抓“一个龙头”。即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一个龙头”,以监察督查和案件查处为“两个拳头”,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员(委员)的作用,整合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做到重点出击,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二是记好“两本台账”。建立书式台账和电子台账,及时记录履责行为,规范台账纪实流程,做到履责全过程留痕。三是细化“三张清单”。市局在上级局和广水市委市政府明确的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细进一步化“责任清单”、“履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将主体责任明确到岗、压实到人,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制度向基层一线和各党支部延伸。四是采取“四项措施”。采取下级定期向上级汇报履责情况、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报告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强化履责台账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四项措施,全方位压实责任,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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