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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追寻真谛 于 2016-12-2 17:43 编辑
本网讯(记者 红菱)近日,随州市曾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肖某等27名员工反映:某餐馆拖欠他们工资近10万元。监察人员立即与餐馆老板取得联系,但老板提供的拖欠工资清单数额与肖某等人投诉的数额严重不符,双方争议太大。经监察人员多次调解仍未达成协议,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建议双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元旦、春节将至,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发生工资拖欠时,很多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员工讨薪带来很大困难。对此,随州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广大劳动者,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注意保留好以下证据:
1、劳动者本人身份证;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出入证、工衣工牌等);
3、考勤记录(如考勤表、考勤卡等);
4、工资发放凭证(如工资条、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等);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材料。
对于建筑领域农民工投诉欠薪,应明确所做工程的项目名称及地址、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名称及办公地点、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并尽量提供上述五项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确实无法提供上述直接证据材料,应尽量提供以下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原始做工记录(如记工单等);
2、施工单位签章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工资结算单;
3、施工单位签章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工资欠条;
4、施工合同或协议;
5、其他能够证明工资被拖欠事实的材料。
遇到劳资纠纷,可及时拨打电话投诉。
随州市曾都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722—3224 538;
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电话:0722—3596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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