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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追寻真谛 于 2016-12-26 21:06 编辑
何店中心学校食堂管理新模式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戴手套。 二、食堂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先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①处理食物前;②上厕所后;③处理生食物后;④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⑤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⑥处理动物或废物后;⑦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⑧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①开始工作前;②上厕所后;③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④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⑤处理动物或废物后;⑥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及检验合格证明。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宝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十三、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①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腐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⑥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⑦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⑧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⑨超过保存期限的。 ⑩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⑪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⑫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八、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和物资进出建立台账等日常工作。 九、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后出”的工作原则,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月末要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登记。 十、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货物入库登记,坚持货物领用签字登记制度,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十一、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抽烟、酗酒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十二、 库房实施双锁双人监督机制。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若发现师生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危及师生生命安全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校长现场指挥,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第一时间将事件报告教育局、镇政府、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派出所报告。 四、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后勤处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五、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体局、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六、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七、学校迅速通知班主任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体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十、患者送往医院后,值周行政人员、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十一、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