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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红菱 通讯员邓萍)近日,曾都区工商局北郊工商所对辖区多家儿童服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个别商家采取混销的方式,利用品牌商品作掩护,夹带“三无”商品对外销售,被该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当时,该店销售人员称其销售的商品都是知名品牌的服装,但是执法人员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仔细查看时,发现该品牌服装中夹杂有其他品牌服装,并且这些其他品牌服装的吊牌上仅标注有品牌名称,却没有标注厂名、厂址等其他应当标注的商品信息。商家利用消费者一进入知名品牌店就会不自觉产生的品牌信赖意识,将一些非知名品牌商品或来源 不明商品夹杂其中进行隐形推销。如消费者马虎大意,贪图价格的便宜很容易上当,误以为低价买了个品牌货。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所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