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贷款是党中央实施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是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然而,在我市的一些重点贫困村,部分贫困户、市场经营主体及村干部反映,一些金融机构没有认真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贷款要抵押、要担保,且手续繁、流程多、审批慢,贷款发放量小,影响了贫困户贷款的积极性。 6月6日,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工程”暗访组在广水市长岭镇泉水村了解到,该村贫困户李存运想贷款3万元养猪,便向驻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提交了申请,邮储银行广水市支行信贷员在完成实地核查、照相、填表等手续后,要求李存运提供抵押或担保人。由于其找不到担保人,只好放弃了此项贷款。
在广水市城郊办事处油榨桥村也同样存在贫困户贷款要担保的问题。
“去年,我想贷款多养几头猪,银行把我们夫妻双方的证件都拿去复印了,但最后要担保,因为没有人给我们担保,最后没贷成。”油榨桥村贫困户蔡书红说。
除了贷款要担保外,有的贫困户和村干部还反映,银行贷款手续繁、流程多、审批慢,无奈之下大多贫困户都放弃了贷款,最终能贷成款的贫困户寥寥无几。
广水市城郊办事处八里岔村贫困户熊平安介绍,他是去年农历5月份申请的贷款,一直到10月份才落脚,需要三四个月。
“扶贫贷款,就我个人认为,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金融机构的门槛有点过高,造成贷款贷不了,老百姓得不到实惠。”长岭镇吕家冲村书记吕兴国表示。
在走访中,暗访组还发现一些产业带头人、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在扶贫贷款中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广水市城郊办事处油榨桥村王鸽养殖合作社法人阳泽义反映,他去年在该村办了一个王鸽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投资600万元,现已养殖王鸽2万多对。去年5月准备吸纳25户贫困户加入,通过每个贫困户向广水农商银行城郊支行申请贷款3万元入股到合作社,贫困户到合作社务工和分红来脱贫致富。然而,申请贷款材料提交后,银行提出要合作社作为主体来贷款,并用固定资产作抵押或找担保人担保。最终,因为抵押和担保问题导致他没有贷到款,准备扩产的养殖计划也搁浅了。
同样,广水市长岭镇吕家冲村有1个专业合作社,养了200亩的小龙虾,总共带动37户贫困户参与,计划贷款30万元。但银行门槛过高,提出要合作社法人拿房产证作抵押,最后没贷成。
2016年2月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的《随州市创新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随扶组发〔2016〕2号)明确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信用贷款全覆盖。对合作银行评级授信的贫困户(市场经营主体),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利率优惠”政策,真正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由此可见,相关金融机构的上述做法违反了随扶组发〔2016〕2号文件要求,执行国家小额扶贫贷款政策不到位。
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类似问题在我市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由于相关金融机构担当不够、工作不力,导致目前我市扶贫小额贷款进度滞后、推进缓慢。据市扶贫办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全市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616万元。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5月31日印发的《关于加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和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随办发电〔2017〕17号)要求,到10月底,各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要达到2.4亿元以上,目前仅完成进度10.9%。
短评
实施扶贫小额贷款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既是银行本职工作,更是政治责任。但是相关金融机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担当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执行政策走样、落实效果不好,导致扶贫贷款发放量少,影响贫困户贷款的积极性,致使国家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未得到很好落实。这是典型的不担当、不尽职、不作为的表现。
希望相关金融机构主动服务、积极作为,践行“立即、现在、马上”的工作作风,真正让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在基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真正实现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