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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报道 随县和广水的扶贫领域1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人受处分
随县 1、2016年7月,随县均川镇圆通寺村支部委员、妇联主任谢顺莲在该村低保户评定过程中违规操作,将其父母纳入低保户范围,并评定为精准扶贫贫困户。谢顺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06年至2016年间,随县殷店镇四方村党支部书记涂恒杰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妻子及岳父移民身份,两人违规领取移民后扶补助款10800元。涂恒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随县高城镇罗家桥村原村委会主任金培勇在任职期间,擅自将上级划拨用于村民救灾的1.35吨化肥变卖,用于村务其他开支。金培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5年,随县唐县镇迎鹤村妇联主任代先玉在该村“五保户”评定过程中将其母亲纳入“五保户”范围,领取五保金6500元,并享受国家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政策。代先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4年2月,随县万和镇曹门村会计詹红国违规享受扶贫政策办理苗木种植及经营的工商注册登记,并于2014年至2016年被评定为贫困户,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其子又领取了国家寄宿生补贴3500元。詹红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16年7月,随县尚市镇旭益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胡成林在该村扶贫对象吴某某脱贫后,由于对精准扶贫工作认识不高,工作不力,村干部未能及时更新脱贫档案信息。胡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水市
1. 2016年3月,广水市杨寨镇中心中学副校长杨新民隐瞒教师和该校副校长职务身份以及在武汉购有商品房等家庭财产状况,捏造务农身份替其子杨某某在市文华高中申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并弄虚作假通过审核。2016年5月,其子杨某某领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400元。杨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2014年,广水市长岭镇泉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诗江优亲厚友,把直系亲属纳入扶贫对象,以及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其他三位村干部把直系亲属纳入扶贫对象。杨诗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2014年,广水市长岭镇泉水村党支部副书记魏传保以家庭贫困为由,将其本人以及妻子向某某纳入贫困人口。2016年12月,其夫妻二人共享受180元新农合基金减免政策。魏传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2014年,广水市长岭镇泉水村委会副主任张继仑以其父母、妻子患病为由,将其纳入贫困人口。2016年12月,三人共享受270元新农合基金减免政策。张继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2014年,广水市长岭镇泉水村委会副主任李才运以妻子刘某某身体差为由,将其妻子、女儿、儿子纳入贫困人口。2016年12月,三人共享受270元新农合基金减免政策。李才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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