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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菱 于 2017-8-28 11:43 编辑
曾都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认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 本网讯 红菱 8月25日,曾都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传达和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七项内容。
曾都区物价局党组成员、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孟兴洪同志主持会议,并要求,大家不仅要把学习内容记在本上,更要记在心上;把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分局副局长张喆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新的《准则》和《条例》,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是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对照标准,进一步明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边界,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更加严格、透明。大家要做到知纪、明纪、畏纪、不违纪。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要解决好不敢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敢于斗争,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三是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纪律放在心上,坚持两个责任不放松。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树立党的宗旨意识,真正做到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与会人员还集中观看了纪录片《法治中国》,使全局党员干部清醒地认识到,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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