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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红菱 通讯员 李端 李卫民) 日前,湖北省广水市蔡河镇农民黎某等三个农户从种子经销商处拿到了补偿款1900元,一起因种植的玉米 “长相”欠佳,导致产量减产的消费纠纷,在广水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圆满得到解决。 8月下旬,蔡河镇农民黎某等三人结伴来到蔡河工商所投诉称:2017年3月中旬,三人分别在蔡河镇某农资门市部购买了玉米种子4袋,回到村里种植后,发现该种子在种植过程中出现籽粒不全、秃尖等现象,不仅玉米“长相”难看,还造成产量减产、销量减少。他们怀疑自己购买的种子有问题,多次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部分损失未果,故请求工商部门为其维权。 接诉后,经查,该种子经销商是在广水市某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购进的种子,授权委托书、检验证书和进货发票齐全。工商执法人员迅速邀请市农业局技术人员到玉米种植地进行现场勘测,经农业技术人员综合鉴定分析,导致三个农户玉米减产的主要原因,系种植后期管理不善导致。 查出原因后,工商执法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工商人员耐心对经销商进行劝导:尽管造成玉米减产直接原因并不是种子质量问题,但农民毕竟因种植该玉米种子遭受了损失,经销商缺乏种子种植后期指导,建议经销商从扶持农民的角度出发,给予适当的补偿。最终经销商同意补偿黎某等三个农户共19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工商部门提醒农民朋友:发现所购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并造成损失时,须持售种者出具的购种凭证、种子包装袋等索赔依据。首先要求售种者组织田间鉴定和测产,并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如售种者不能在田间现场保全期间赔偿或田间鉴定、测产,向所在地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经有关管理部门协商、调解、仲裁仍不能得到赔偿或认为赔偿不合理,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