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高城镇农村三资管理业务培训到村务监督员 本网讯 通讯员谢宏斌报道:10月11日,随县高城镇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督办班,全镇14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受邀参加。 培训班上,高城镇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分管农村财经的副书记及财政所主任分别就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入村务管理中履职问责、干部违纪责任追究、监督责任及统一报帐程序等课题进行了讲解,旨在加强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与管理,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高城镇镇长沈强就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事前申报、审批制度;二是不论是资金使用,还是项目建设开支(工)前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方可实施;三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所有中标项目必须经参入评标人全员签字确认,否则不予认可;四是重申每月4、5日为村集体财务集中报帐日(节假日顺延);五是财务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委会主任三人签字有效。 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高城镇人民政府当日以高政发【2017】22号印发了《高城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镇财政所还就“三资”管理工作中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及统一报帐程序等事项编印了《高城镇“三资”管理操作手册》下发各村,供大家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