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9日,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环评单位、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验收单位及3名环保专家,对恒天汽车产业园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组现场踏勘及审查验收技术报告、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标志着我市企业自行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规定,10月1日起,环保部门正式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行政验收所有相关工作事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从此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保部门将重点开展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为切实保障环保审批改革措施在我市得到贯彻落实,市环保局顺应改革潮流,由审批角色迅速调整为服务角色,及时走访收集企业对验收工作的需求,针对企业提出的验收程序不清楚、单个项目专家不好请、验收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协调服务工作。并协调多家企业联合邀请验收专家,由业主共同组织并承担验收会务费用,提高了企业自主验收效率、减轻了企业验收费用成品。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随州恒利达包装制造有限公司、随州市永兴油脂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自行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