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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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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2-19 22: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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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西郭先生 于 2017-12-19 22:38 编辑



    为什么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王康律师


    还是先来一个案例给大家看一看,瞧一瞧吧

    最近,李阿姨为女儿办理房屋过户,忙得焦头烂额,差点没能办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

    李阿姨今年50多岁,丈夫老王10年前就离世了。今年3月,李阿姨来到有关部门想将自己的房产过户到独生女儿王小敏名下,李阿姨想,这还不简单,父亲的房子要给女儿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事情并非李阿姨想的那样简单。

    原来啊,李阿姨准备过户给女儿的房子,是她和丈夫多年前购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老王的名字。2006年老王因病去世,3年后,老王的母亲伤心过度,也去世了。(看黑板,划重点啦!)现在李阿姨准备把房子过户到女儿王小敏名下,但是却被告知要公证才行。

    公证处的办事人员告诉她,要办理这个公证首先必须征得已故丈夫老王的父亲和老王兄弟姐妹的全部同意,具体的我这里太忙了没法跟你具体详细说,你去咨询律师吧,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做。

    于是李阿姨就找到了我们这边咨询了他困扰的这个问题,来到我们这里的李阿姨还是闷闷不乐想不通,就问我:“我自己家的房子,我女儿又是独生女,为啥要老王家兄弟姐妹同意? ”

    我告诉她,“你要过户的房屋是你和丈夫老王的共有财产,老王去世后,没有就房屋分配立下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没有立遗嘱的,就应按法定继承。老王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是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说老王留下的房屋应由你、你女儿和你婆婆、你公公共同继承。后来你婆婆去世了,按法律规定你婆婆享受的房产份额,在她去世后,她的子女也都是有继承权的,所以你要请来自己去世丈夫的所有兄弟姐妹,并要求他们放弃继承,这样才能办理房屋过户。”

    听到这,李阿姨有些崩溃,因为老王虽然只有一个姐姐,但常年在上海工作,回来办理公证非常不便。李阿姨就有些情绪激动,我赶紧说我的话还没说完那,你继续听“如果老王的姐姐不能亲自过来,那么在当地公说证处办理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再邮寄到我们这来,不过老王父亲本人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这些材料过来放弃继承权”。

    后来通过王律师的指导和帮助,李阿姨成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王律师通过这个故事给题主列出你最想和最关键的几个点:

    1、首先老王在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遗赠,也没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那么故事里的房子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给李阿姨、王小敏,老王的父母。因此该部分房屋有一部分是两位老人的财产。

    2、当老王母亲去世的时候,老王母亲享有的该房屋的份额(没有遗嘱)就作为遗产又继承给了老王父亲和老王的姐姐(假设老王兄弟姐妹众多,这事就更蛋疼了)。所以该房子就变成了李阿姨和他的公公、女儿、以及女儿的姑姑按份所有的。

    3、在此情况下,李阿姨就不能处分该房屋了,因为她不是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人,所以就得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也就发生了以上的故事。

    所以通过以上这个故事,王律师提醒大家,随着社会财富、个人财富的增加,遗产纠纷也越来越多,大家要妥善处理好自己的财产哦,处理好身前事,给后人留好结局。

    在本案中,假如老王生前有遗嘱,将其所有的房屋让女儿来继承,便会省去许多麻烦。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死亡时留下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大家好,这里有个小心思,主要是希望大家多多关注我,因为肯定能帮助到你,为什么呢?因为我发的文章全是跟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都是你昨天或者可能明天就能遇到的事情,我不发那些高大上大家一看就觉得很专业很厉害的文章,为啥?因为大部分人其实都接触不到也没兴趣了解,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大概是只要把一件不平凡的事情做好,你就是不平凡的,所以我一直在做很普通很平凡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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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富产业与金融  丝路产业与金融国际联盟副理事长09-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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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朋友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的70,80,90后,如果有一天父母“黄金入柜”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一定是自己的!真是这样儿吗?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产生疑问,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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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22: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来看看下面这个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第一、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学区房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

    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第二、房管局拒绝办理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第三、公证处碰壁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狗血剧情,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第四、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即使小丽费尽周折找到她遍布全国甚至在国外的七大姑八大姨,众堂表亲兄弟姐妹,她也不一定能达到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的目的!

    律师详细询问了小丽父母双方家庭的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小丽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按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是:

    没错!!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也来分房子!不要怀疑自己的眼睛了,更不用猜测小丽家庭是不是太复杂,不,小丽的家庭跟大部分的家庭没什么两样,一点也不复杂!

    不信,你接着往下看她和律师的对话: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

    (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爸爸的父母是否还健在?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这个问题是关键啊,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

    完了!事情来了!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婶还在。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虽然从小丽的陈述,律师可以基本判定她妈没再婚,不过出于职业习惯不得不再追问下。万一呢?)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长松了一口气。看完后面的分析,你就会知道,如果她妈妈过世时,她妈妈的爸爸妈妈要是还在世,那结果会有多复杂!

    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它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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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22: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婶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小丽听完赵律师的分析,直接哭不出来了!

    第六、律师建议年迈父母生前能立下遗嘱

    小丽这样的家庭结构,不就是我们大部分人的家庭结构吗?小丽父母的做法,不就是我们或者我们父母现在通行的做法吗?

    律师表示这只是给你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

    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提醒:遗产继承也要及时处理,千万不要误以为自己是独生子女就一定简单。即使有遗嘱,也不一定就能简单处理,如果拖得时间长,问题就会更复杂。

    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总结这篇文章发给大家看一看,也算是提个醒。也希望天下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好好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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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22: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独生之女当然不一定能全额继承父母的遗房!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被继人立有遣嘱的,按遗嘱执行; 未

    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都有同等的继承权。

    所以能不能全部继承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虽然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但是父母立有遗嘱,遗嘱中说明了房产的分割情况,那么作为独生子女当然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另一种种情况是法定继承关系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你还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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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22: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遗嘱的情况

    举个栗子:

    张三生活在一个痛苦的家庭之中,因为他们家犯有家族遗传病,爷爷也奶奶去世得早,母亲因为这个原因也早已经和父亲离婚了,整个家族就剩他父亲、叔叔以及他。他是家庭中唯一的一个子女,而现在父亲也身犯重病,所以父亲提前立下了遗嘱,要求他死后的房产1/3分给张三的叔叔,剩下的2/3留给张三。因为他叔叔也有病,生活也很困难。

    那么关于父亲的遗产继承,从法定继承的角度看虽然张三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且已经没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爸爸配偶以及父母)继承,但是爸爸立有遗嘱,父亲的财产应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所以即使作为独生子的张三依然不能全部继承父亲的遗产!

    没有遗嘱的情况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且没有遗嘱且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的情况下,按照第一继承:子女、父母的顺序来继承。这样独生子女确实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分割遗产,除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放弃继承权,那么独生子女即可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

    举个栗子:

    张三作为家庭的独生子,他的父亲不幸因病去世,去世前留有一套房产。

    在去世时他的母亲、爷爷、外公都还健在。他的父亲共有三兄妹(张三的叔叔和姑姑),母亲那边也有三兄妹(张三的舅舅和姨妈)。

    在继承这套房产时,因为房产属于他爸妈的共同财产,所以他爸爸只有房产的1/2。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他需要和他的母亲、爷爷三人共同继承他父亲的这1/2的房产。最后的结果就是母亲有4/6房产,爷爷有1/6房产,张三有1/6房产,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

    当他的爷爷去世时,由于爷爷没有立遗嘱,爷爷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那么张三的叔叔和姑姑作为他爷爷的子女,自然也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利,所以爷爷从张三父亲继承那继承的1/6房产,要平均分成三份。张三、,叔叔、姑姑各分得房产的1/18,那么这套房产的情况就是母亲4/6,张三4/18,叔叔和姑姑各1/18,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

    如果张三的母亲也不幸去世,而他的外公还在,而母亲又没有立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母亲的4/6房产由张三和外公共同继承,这时这套房产的情况就是张三10/18,外公6/18,叔叔和姑姑各1/18,但是还没有完。

    如果他的外公又不幸去世,他外公也没有立下遗嘱,因为张三的舅舅、姨妈作为外公的子女,也有继承外公房产的权利,那么他外公从张三母亲这里继承得到的那6/18房产由张三、舅舅、姨妈共同继承,那么这套房子的情况就变成了张三12/18,叔叔1/18,姑姑1/18,舅舅2/18,姨妈2/18!

    最后,原本是父母辛辛苦苦挣钱买来的房子,最变成了亲戚共有的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跑来分房产的情况!

    这个时候如果张三想继承全部房产,那么这就需要除了张三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之后再带好所需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如果亲戚中有些耍无赖,还真的不好解决!

    解决办法

    作为父母要想独生子女今后享有完全的继承权,父母应早立遗嘱,并且办理公证。这是最具法律效力的方法。

    当身体健康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健康状况差的应该更早),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如果担心提前立遗嘱子女不孝,这也没有关系,可以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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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22: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遗嘱的情况

    举个栗子:

    张三生活在一个痛苦的家庭之中,因为他们家犯有家族遗传病,爷爷也奶奶去世得早,母亲因为这个原因也早已经和父亲离婚了,整个家族就剩他父亲、叔叔以及他。他是家庭中唯一的一个子女,而现在父亲也身犯重病,所以父亲提前立下了遗嘱,要求他死后的房产1/3分给张三的叔叔,剩下的2/3留给张三。因为他叔叔也有病,生活也很困难。

    那么关于父亲的遗产继承,从法定继承的角度看虽然张三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且已经没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爸爸配偶以及父母)继承,但是爸爸立有遗嘱,父亲的财产应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所以即使作为独生子的张三依然不能全部继承父亲的遗产!

    没有遗嘱的情况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且没有遗嘱且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的情况下,按照第一继承:子女、父母的顺序来继承。这样独生子女确实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分割遗产,除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放弃继承权,那么独生子女即可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

    举个栗子:

    张三作为家庭的独生子,他的父亲不幸因病去世,去世前留有一套房产。

    在去世时他的母亲、爷爷、外公都还健在。他的父亲共有三兄妹(张三的叔叔和姑姑),母亲那边也有三兄妹(张三的舅舅和姨妈)。

    在继承这套房产时,因为房产属于他爸妈的共同财产,所以他爸爸只有房产的1/2。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他需要和他的母亲、爷爷三人共同继承他父亲的这1/2的房产。最后的结果就是母亲有4/6房产,爷爷有1/6房产,张三有1/6房产,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

    当他的爷爷去世时,由于爷爷没有立遗嘱,爷爷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那么张三的叔叔和姑姑作为他爷爷的子女,自然也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利,所以爷爷从张三父亲继承那继承的1/6房产,要平均分成三份。张三、,叔叔、姑姑各分得房产的1/18,那么这套房产的情况就是母亲4/6,张三4/18,叔叔和姑姑各1/18,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

    如果张三的母亲也不幸去世,而他的外公还在,而母亲又没有立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母亲的4/6房产由张三和外公共同继承,这时这套房产的情况就是张三10/18,外公6/18,叔叔和姑姑各1/18,但是还没有完。

    如果他的外公又不幸去世,他外公也没有立下遗嘱,因为张三的舅舅、姨妈作为外公的子女,也有继承外公房产的权利,那么他外公从张三母亲这里继承得到的那6/18房产由张三、舅舅、姨妈共同继承,那么这套房子的情况就变成了张三12/18,叔叔1/18,姑姑1/18,舅舅2/18,姨妈2/18!

    最后,原本是父母辛辛苦苦挣钱买来的房子,最变成了亲戚共有的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跑来分房产的情况!

    这个时候如果张三想继承全部房产,那么这就需要除了张三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之后再带好所需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如果亲戚中有些耍无赖,还真的不好解决!

    解决办法

    作为父母要想独生子女今后享有完全的继承权,父母应早立遗嘱,并且办理公证。这是最具法律效力的方法。

    当身体健康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健康状况差的应该更早),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如果担心提前立遗嘱子女不孝,这也没有关系,可以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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