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香港街门口装修垃圾数月无人清扫,记得笔者4月份报道过,这个地方的装修垃圾一直堆成山也无人清扫,帖子发出去不久后,这里的垃圾就被清运干净。没想到没过多久,这个地方的垃圾又堆成山,原以为相关部门会引起重视,或者施工方会主动清理,可是事实并非如此。附近的环卫工人说,这堆垃圾在这都快有一个月了,这属于建筑垃圾,应该归装修公司的清扫,可一直都没人清扫过。这么久都没人清扫,笔者不禁想问相关管理部门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对此加以管束?这算不算失职?
现在的生意不好做,到处都看见店面转让,好多店都在重新装修,工人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堆放在门口,不仅妨碍了行人的正常行走,还影响到城市的环境卫生,你这钱赚的有点“不地道”呀!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第六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责任人为施工单位。责任明确是一回事,真正做到又是另一回事了。而这时候的监管部门,也就是市容环卫主管部门也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督责任,该说你失职还是不作为呢?
在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会议上,有委员提过,城市脏、乱、差的原因之一是市容环卫执法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因此在草案二审稿第三十九条修改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教育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然而我并没有看到这么一支强大的队伍。
一直在倡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如果责任单位一直是这样的“胡作非为”,监管部门一直这样的放之任之,那创建文明城,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