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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1 09: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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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工作;协助局领导对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音像档案、机要、保密工作;承担领导批示件的催办、查办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开展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2010年年底前实现无纸化办公。
(二)计划财务科
参与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项目工程预决算;负责建设、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和工程预决算审批;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系统内各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行业统计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局属各单位科级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参与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队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系统内群团工作。
(四)宣传教育科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系统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信息调研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指导行业宣传工作。
(五)市政管理科
按照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建设规划,拟订城市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大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年度市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城市道路、桥梁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任务,审定工程图纸及概算;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工程监督、组织工程质量评定、验收、交接;编制工程的预决算;负责市政公用设施临时占用(挖掘)的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沿街依附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公共设施、公共场地外部利用各种形式设置的商业性或公益性广告的容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公用设施广告、过街广告、城市上空悬空广告审批等工作。
(六)公用事业科
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协调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
组织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
(八)督查室
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王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信访工作。
(九)渣土管理办公室
制定渣土管理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渣土管理各项规定;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渣土管理工作;负责收集中心城区范围内渣土消纳情况及统计渣土消纳数据;受理中心城区范围内施工工程产生渣土的消纳(回填)申请,核发渣土消纳许可证;对中心城区范围内施工(拆迁)工地及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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