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市交通警察支队 于 2019-2-20 17:40 编辑
四轮电动车行驶中突然失控撞向了路边的灯杆起火自燃,好在车主及乘车人及时逃离出来,均仅受皮外伤。2月16日上午,在高新区淅河镇欢乐谷附近,一辆四轮电动车发生自燃,烧成废铁。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询问得知,车主余某某,1962年出生,居住在随州市淅河镇余家畈村,该车无牌无证无保险。据余某某自述,当时车辆突然失控,径直撞向路边灯柱,车辆瞬间起火,仅几分钟时间,车辆便面目全非,只剩下一个空壳。 交警表示,该事故好在没有发生在闹市区,没有与其它车发生碰撞,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购买此类车辆主要群体为中老年人,主要以代步或者带客营运为主,由于此类驾驶人年龄较大,又无驾驶证,且此类驾驶人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缺乏一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有的驾驶人随意在道路上掉头、逆向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抢占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给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和误解。加之中老年人眼力和四肢控车能力有所下降,极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 目前大多数四轮电动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范围之内,无法办理登记上牌业务,无法购买保险,也无法满足上道路行驶所需要的条件,因此,一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将面临被拘留和扣留车辆,并承担极大的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保险,然而无法上牌导致的无牌违法行为也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免责条款之一,驾驶人也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交警提醒,车类车辆安全隐患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购买和乘坐此类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