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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丢失了两年的摩托车还能找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谢谢!谢谢……” 3月19日,曾都区北郊办事处居民叶先生满心欢喜地来到交警一大队领回了自己两年前被盗的摩托车,并激动地向民警连声道谢。 当日9时20分许,交警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交通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执勤点,对一辆黄色两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周某(男,53岁,曾都区淅河镇人)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对其驾驶的摩托车进行查询时发现,其该车为盗抢摩托车,原主人为叶先生。民警依法将车辆扣留,将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无牌盗抢摩托车,依法给予罚款700元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并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民警及时联系派出所办案民警及报警人,通过辨认,确认该车为涉案车辆。原车主叶先生说:“这辆摩托车是自己在2017年3月买的,刚买回来没几天就被偷了,于是就在派出所派出所报了警,真没想到还能找回来。”该大队及时将车辆返还给了车主。 交警提醒,市民购买二手车辆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检查核对车辆手续、证件是否合法齐全,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无发票、无合格证、盗抢车等车辆。同时,摩托车一定要有牌有证有保险,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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