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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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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钻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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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9-9 09: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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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我们倡议:
        一、自觉遵守《条例》,文明停车讲秩序
        1.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划有标线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2.当室外停车泊位紧张时,可以将车停放在各大商超地下停车场、神农公园立体车库、龙门街立体车库等有偿收费场所,以及向社会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小区停车场所。
       二、自觉遵守《条例》,文明停车不添烦
        3.自觉按泊位停放车辆,不超出泊位线以外停放,不挤占相邻车位,不影响其它车辆出入位。
        4.车辆停放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及机动车泊位,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侵占绿地,不堵占消防通道,道路拐弯处尽量不要停车。
        5.临时泊车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公交车站前后50米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泊车要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

       三、自觉遵守《条例》,文明停车守规矩
        6.自觉按时缴纳停车费,不主动拖欠停车费,当收到补缴费通知时,要主动缴清停车费。
        7.当不按照规定停放车辆时,应在接到警示后立即驶离;不能或者拒绝立即驶离,且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车辆将被依法拖移,并处罚款。
        8.不得在停车泊位内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不得擅自占用、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擅自挪移、破坏或者拆除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的设备设施。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也事关每位市民的生命安全。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断提升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随州市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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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听风吟,爱染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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