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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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区交通运输局 于 2021-6-16 09:23 编辑
为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6月8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志愿服务条例》知识。 学习会上,对《志愿服务条例》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围绕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进行学习。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公益服务。在志愿服务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时,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拥有志愿者服务理想、精神和有医疗卫生服务技能。 通过《志愿服务条例》的知识学习,使志愿者们掌握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必要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区交通系统内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立足本职、奉献岗位,发挥志愿服务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的积极作用,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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