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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和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月1日起可就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立法。 为推进我市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拓宽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请围绕随州发展和社会进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包括法规名称、立法必要性、涉及的重点问题、立法依据等主要内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附带法规草案文本。征集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刘红岩 0722-3596000(兼传真)联系地址: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02办公室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本网配合讨论说明: 市人大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立法范围界定,按照市委关于法制建设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对全市相关领域进行立法,以促进相关工作能够依法健康开展。本次公告目的是在进行立法宣传基础上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立法讨论。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通知,全市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市直、县(市、区)、镇乡、居(村)委会应当积极参加讨论,请各单位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并象你单位定制度一样,具体到哪些内容需纳入条款。违犯哪一条款项怎样处罚。 此次讨论作为十二月份文明网中心话题讨论考核计分计划。 欢迎社会各界以个人名义提出建议献策,本网按标准奖网络分。 单位发言字数不低于10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