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问题 职称评定的各项指标存在模糊性,变相给职称评定人员以很多寻租机会。 分析: 过去在职称评定中,也把师德、实绩和实践作为标准,实际而言,这些标准比较难于量化比较,职称评审机构把眼光转向“论文”,不是没有原因。今后既然要把师德、实绩和实践作为评审标准,就应该对此予以严肃对待。 比如师德,是评定一名教师的师德比另一名教师的师德更好,还是师德有瑕疵者一票否决? 另外在今天,即便在中学,初高中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评定也有不同,初中以评比成绩为主,高中以高考成绩为主。考评标准不一,如何评出统一的职称?或者按照既有做法,把职称指标分配到各个学校,那么这显然与基础教育均等化的要求是相悖的。 教育教学实践的标准也需细加琢磨:当过班主任、教研室主任、校长的是不是有优先权,会不会助长中小学校的“行政化”倾向? 职称评定的各项指标存在模糊性,使评定机构的自由裁量权很大,这变相给职称评定人员以很多寻租机会:每到职称评定时节,一些评定人员便被团团围住,拉关系请客送礼的不少,他们由此获得很多不当利益。新的职称评定改革中要求建立“同行专家评审”,但不建立回避制度,私下的“勾兑”仍不可避免,评审结果仍然不会有公信力,只不过是大家排排队,吃果果的游戏而已。 旧职称与新职称如何衔接也需认真考虑,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还是一切教师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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