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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明方:尊企重商 敢于担当 让企业分享建设性执法司法红利
11月16日,2015年市委政法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就进一步深化建设性执法司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服务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明方,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傅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领先等市委政法委委员出席。市直政法各部门汇报交流联系服务企业的做法及打算,市经信委和齐星集团等部门、企业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对优化法治环境提出意见和建议。
彭明方指出,近年来,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更加紧密、服务企业措施更加有力、联系服务企业效果更加明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服务理念不够到位、工作创新性不强、对企业的法律需求了解不够等问题。
彭明方强调,全市政法系统建设性执法司法要有思路、有担当、有创新、有作为。要尊企重商、敢于担当,努力让企业分享建设性执法司法的红利。认清、认同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牢固树立“企业家老大”的理念,企业是宝贵资源的理念,执法司法力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民生效果多效合一的理念等。要用创新、担当、务实的措施提高建设性执法司法的能力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让亲商、敬商、暖商、懂商、惠商、乐商成为良好习惯;坚持“三办”,即对侵犯企业权益的案件和嫌疑人要严办,对企业发展可能会造成影响的案件要慎办,对损害企业的“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要禁办;坚持“四个分开”,即把企业个别高管违法犯罪与企业、企业员工分开,把企业家个人犯罪和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分开,把企业一般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分开,把企业非主观故意的违法和有意识的违法分开;坚持“五个慎重”,即对企业要慎重立案、慎重办案、慎重羁押、慎重处置涉案财物、慎重处置涉企群体事件;建立好涉企的“六个制度”,即执法风险评估制度、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整改督查检查制度、法治监督及执行回告制度、涉企案件执法考评制度、追责问责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