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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非公经济维护司法公正 随州市检察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本网讯】(文明网记者孙铸 通讯员 彭峰报道)为了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12月2日,随州市检察院举行“公众开放日”暨“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情况、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成效,发布了 “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五大典型案例,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与会代表及记者的提问。 今年三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全面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部署要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现已取得明显成效。
打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组合拳” 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把保障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作为政治之“责”、法律之“责”和社会之“责”,层层传导压力,务求工作实效。精心研究制定了《随州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简称“随检十二条”),得到了市委书记刘晓鸣重要批示和充分肯定。该方案引起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的高度重视,在市工商联执委全会上印发全体会员企业。为了让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品牌”效应,随州市检察院特地制作了信息量大、印刷精美的“服务非公经济·一路与您同行”宣传画册,共计向全市重点非公企业赠阅300余册,加强与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大力宣传全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成效。 领导干部“走出去”,民营企业“请进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积极行动。截至目前,累计走访非公企业174家,共发出征求意见函100余份,召开座谈会101次,充分了解非公企业所困所扰和所思所盼,确保征求意见“全覆盖”。市检察院洪领先检察长亲自带队到泰晶公司、天星粮油和湖北金龙集团等民营企业走访,解决实际困难。4月19日,市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非公企业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倾听12名来自不同行业的非公企业家代表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月12日,市院起草的领导参阅件《随州市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的调查与思考》获得市长郄英才亲笔批示,该调查报告还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 针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市检察机关成立了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成立了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具体负责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在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合法权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 2件,提出抗诉1件,对审判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4件,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工作落实在具体案件上,体现在工作效果上。 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3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案件立案侦查2件3人;对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积极引导侦查,快速审查办理,共批准逮捕17件19人,提起公诉23件57人。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2人。依法惩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非公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降低了企业隐形经营成本,维护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为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依法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市检察院对涉案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四类人员”,经审查后依法不批准逮捕 6人,决定不起诉1人;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7人,依法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8人。 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十分注重开展法治宣传和预防工作,结合司法办案,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非公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累计向非公企业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0场次,提供涉及非公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5350次,帮助非公企业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来自曾都区政法委、随县吴山国土资源所、市广播电视台、市规划局及其两个二级单位、市政处、市军休所、市食药监局高新区分局、市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的十名随州文明网友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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