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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被判刑 随州法院把这个“老赖”噶住求的
近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被告人常某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又一名“老赖”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被判入狱,一起来看看“老赖”是怎样走到这一步的吧! 01发生交通事故,判决义务不履行 2011年12月31日中午,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常某家门前路段时,因避让不及与常某的三轮摩托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李某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常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54837.26元。该民事判决生效后,常某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向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向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常某收到上述文书后,既不履行判决,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 02达成执行和解,仍不执行被拘留 在后续执行过程中,随县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答应,若常某能一次性赔偿4万元,李某自愿放弃民事判决的剩余10余万赔偿,若常某在规定期限内未按上述协议履行,李某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协议签订后,常某仍未在约定的时间履行,经执行法官多次执行无果后对常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然而,常某仍拒不执行。 03提起刑事自诉,老赖拘留转逮捕 常某被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仍不悔改,经执行法官调查查明,常某一直在洪山镇附近承接水磨石地坪施工,工程收入相对可观,具有一定的履行偿还能力。申请执行人李某遂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常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责任,随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常某进行了刑事自诉立案并依法逮捕,送交至看守所羁押。 04拒执被判实刑,得不偿失入监牢 随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2日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常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常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常某有相应的收入,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在随县人民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仍抗拒执行,并在一审庭审中明确表示“任何时候都不会赔钱”,常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且常某在与李某达成和解后仍不赔偿,随县人民法院依据常某抗拒执行的主观恶性对其量刑适当,上诉理由不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常某就这样一步步将自己“赖”进了监狱失去了自由,执行法官在此也劝那些抱有“我不还钱法院最多关我15天”想法和抗拒执行的“老赖”们: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将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待你们的可是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在这场执行攻坚的战役中,法院也将继续依托公诉、自诉并行模式,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让执行 “飓风”强袭“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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