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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菱 于 2018-7-12 16:39 编辑
随州文明网讯(记者 梁红玲 通讯员 甘琼)日前,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我市符合条件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人均增加76.78元/月,调整后,随州市本级参与此次调待人员人均伤残津贴由原来的1538.77元/月增加到1615.55元/月。
据悉,此次调整是根据随人社函【2018】70号文件精神,范围为随州市统筹域内2017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截至7月11日,全市2017年度工伤保险待遇已调整到位,
经统计核实,本次工伤待遇调整涉及随州市本级工伤待遇享受人员12人,除了伤残津贴人均增加76.78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也增加了153.1元/月,由以前的1484.68元/月增加到1637.7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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