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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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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创建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为随州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1.知晓率显著提升。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市民对文明创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 95%以上。 
  2.参与度大幅提高。激发广大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规范,积极参与各类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生动局面。 
  3.满意度持续增强。通过宣传创建成效、解决民生问题,不断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水平、人居环境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满意度。 
  4.氛围营造浓厚热烈。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重点 
  1.宣传创建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 
  2.解读测评体系标准。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5年版)要求,宣传解读思想道德建设、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城乡融合等重点内容和标准要求。 
  3.普及文明规范知识。广泛宣传市民文明公约、行为规范,倡导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生态文明等现代文明生活方式。 
  4.展示创建工作成效。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进展动态、亮点特色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城市面貌的新变化、市民文明素质的新提升。 
  5.曝光不文明现象。适度曝光各类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开展舆论监督,引导市民反思陋习、践行文明。 
  6.弘扬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和感人故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7.推广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鼓励市民参与志愿服务。 
  四、宣传方式与渠道 
  ( 一)新闻媒体宣传 
  在市内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专栏,推出系列报道、深度解读、评论言论等。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图文、海报、H5、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开展线上互动活动。 
  (二)社会环境宣传 
  1.公益广告。在主干道、商业街区、广场公园、交通场站、社区小区、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广泛设置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 
  2.各类载体。利用公交车厢、站台广告、出租车LED 屏、楼宇电视、电梯广告等移动媒介和室内外媒介,高频次播放展示创建内容和文明提示。 
  (三 )社区基层宣传 
  1.社区阵地。依托社区宣传栏、文化活动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阵地,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折页、举办讲座、开展文化活动等形式,面对面进行宣传。 
  2.入户宣传。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开展入户走访,发放《随州市民文明手册》《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等宣传资料,讲解创建知识,收集意见建议。 
  (四 )主题活动宣传 
  1.节日纪念日活动。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明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2.专项治理宣传。配合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市场秩序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市民支持配合。 
  3.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志愿者”等评选表彰活动,举办事迹报告会、巡回展览,通过各类活动成风化俗,以文化人。 
  (五)文艺文化宣传 
  1.创作编排一批反映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的文艺作品,如小品、戏曲、歌曲、舞蹈等,通过“文化下乡”“送戏进社区”等活动进行展演。 
  2.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以举办相关主题展览、讲座、读书会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责任分工 
  1.市创文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全市创建宣传工作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制定阶段性宣传计划,统筹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 
  2.各区(县)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辖区内创建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特色宣传活动。 
  3.强化思想理论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 四史”学习宣传;加强成绩与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及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培育践行主流价值,将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加强先进典型宣传,通过多元形式讲好模范、英模故事。提升城市国际形象,借新闻发布、文化交流等平台加强国际传播,展现城市文明开放形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文联) 
  4.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 
  5.开展面向群众性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6.制定融媒体中心宣传方案,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开设专题专栏,制作播出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和网络文明传播行动,传播社会正能量。(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7.开展文明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学习宣传,弘扬劳动、劳模、工匠精神;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宣传,组织好家风家训传承活动;动员职工、青年、妇女、家庭参与文明创建。(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8.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责任单位:随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9.加大“信用随州”宣传,加大诚信宣传;加强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10.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加强老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加大敬老爱老典型宣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2.加强社会新阶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文明诚信教育。(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 
  13.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活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4.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15.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做好文明旅游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在景区景点开展文明提醒规劝和文明旅游宣传,开展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和传承宣传。(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六、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阶段( 2025 年 10 月):制定详细计划,召开动 
  员会议,部署宣传任务。营造启动声势,推出系列评论员文章,发布倡议书,设置基础性公益广告。 
  2.深入推进阶段(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5 月):持续开展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掀起宣传高潮。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宣传。组织大型主题活动和典型宣传。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宣传任务落实到位。 
  3.巩固提升阶段( 2026 年 6 月至 2027 年 12 月):保持宣传热度,营造迎接测评的良好氛围。测评后,继续宣传创建成果,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巩固创建成效。 
  4.常态化保持阶段( 2028 年以后):继续保持宣传热度,持续提升随州市民的文明素养。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宣传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2.保障经费投入。将创建宣传工作经费纳入工作预算,确保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宣传活动开展、宣传品印制等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强化督导考核。将创建宣传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各区的宣传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 
  4.注重宣传实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 
  新形式载体,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避免形式主义,注重市民感受和实际效果。 
  5.健全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引导,化解负面情绪。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州市高新区,市直各单位可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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