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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市民

    市政府请你来讨论有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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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8 17: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如何看待依法“强拆”问题。
           依法强拆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实施强制拆迁的行为。
    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严肃性,相关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加强管理,对不按规划和违法建设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和处罚,要提前监管,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城市建设拆迁中,要科学制定方案,让拆迁群众从中受益、得到实惠。要公开公正操作,积极宣传政策,让群众充分拥有对征地拆迁的知情权、监督权,赢得被拆迁人理解、配合与支持。要充分考虑征地农民的住房安置、劳动就业、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问题,维护好其合法权益。
    关于“漫天要价、无理取闹”行为”。一是在拆迁过程中,要全面落实“三公开一监督”,即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办事程序全部公开,全过程让群众监督。二是要完善房屋评估机制,确保房屋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三是对个别“漫天要价”住户,可再另行选择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结合两家评估公司评估价折中计算补偿价格。
    二、住宅小区停车位该不该收费,如何规范管理问题。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建设小区时,进行过登记备案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在没有出售、附赠的情况下,车位产权属开发商,开发商可委托或者授权物业公司进行出租收费;小区内道路、广场或其他场地属业主共有。在不影响住户生产生活的前提下,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作为临时停车位,停车收费标准应经小区半数的业主同意,且所收的费用应专项用于小区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利用人防工程而设的停车位,开发商对停车位可以出租,收费标准应经物价部门审核同意;对占用小区绿地或损毁绿地建设停车位的现象应严格禁止。
          建议:规划和建管部门应加大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审批和监管力度。一是健全制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对新建小区的工程质量、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安防、电梯以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二是房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物业公司的资质审核,规范行为,提高物管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宣传教育,使业主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四是落实责任,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三、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
           随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地域文化丰富、文化遗迹较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文化遗迹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面临较大挑战。
           在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方面:一是要坚持规划引领,健全保护与传承地域文化的政策法规体系,把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二是摸清底数,落实保护责任,确定责任部门,将文化遗迹的传承保护列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历史文化遗迹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各级政府应将其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编制好保护和发展规划,确定保护范围,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和态度,打造特有的文化品牌,盘活文化资源。在涉及重大历史文化遗迹保护问题上,要多方面征求相关专家和广大市民的意见,避免盲目开发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随州市文化公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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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8 17: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行政强拆引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 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违法建筑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危害,违法建设的法律后果,违法建设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三是入户调查,摸清底数。四是加大巡查,严防死守。加大对违法建筑涉嫌犯罪的打击处置力度。五是依法行政,完善程序。六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建立违法建筑长效管控机制。七是部门联动,通力合作。
    二、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该不该收费,应事先了解清楚小区里面的这块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有些确实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但是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确实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重新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可就是否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
    三、城市化进程不能丢掉传统文化。人们对城市化和传统文化的关系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传统文化会阻碍城市化,要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就必须摧毁“旧的文化”。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所长何一民认为:“城市化和传统文化并不矛盾,将传统与现代对立起来的思维方式是不恰当的,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都应建立在对本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之上,因此,对于优秀的传统文化一定要传承和保护。”所以说,随州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发展阶段,这也是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更应该把传统文化和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根据我市的传统和特点发展自己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制定出符合自身文化发展的规划,走出自己的道路,避免盲目追求城市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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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9 15: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何看待依法强拆问题
         我认为拆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强拆由哪个部门进行?程序如何规范?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法律将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明确为法院,以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强拆绝对不能未经法律程序就实施,强拆主体更决不能允许开发商自行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思想工作屡做不通的“钉子户”必须依法强制拆迁,唯有这样才能维护城市建设的大局。
    2、住宅小区停车位该不该收费,如何规范管理问题
          我认为住宅小区停车位不该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业主共有。所以物业公司自行划设的停车位不该收费。
          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平面图、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要想加强停车收费管理,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停车场许可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和相关批文。小区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需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经全体业主同意,只有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合情才能规范管理。
    3、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
         随州的城市建设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也使随州的地域文化遗产及其环境面临被破坏的危险,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规划大规模的建筑群拔地而起,代表随州城市个性和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日益遭到侵蚀,部分传统的街区、历史建筑原貌正从人们的眼前消失,因此传承保护随州的地域文化更多的是觉悟和意识。一是吸取其它大城市发展产生的诸多弊端和问题,不能旧城改造一哄而起,要保护历史街区、古老建筑、村镇乡湾原貌。二是在规划思路上应从以往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开展名城保护,转变为在历史名城保护规划中开展城市建设,突出随州传统文化及特色,确保我市地域文化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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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9 16: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该不该收费,如何规范管理问题”,我单位浅略谈谈以下不成熟的观点,敬请批评指正:
    从根本上说,是公用设施上的硬件不足和管理制度上的软件不优,共同导致了小区停车难这一矛盾的难以解决。长远来看,解决的根本途径一靠管理,二靠建设。只有设施补起来、管理跟上去,才能解决好现实中的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一方面要建立“四位一体”的小区停车管理模式,按照大城管工作格局,落实家庭、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社区的协调联动,另一方面交警部门要未雨绸缪、提前介入、科学预判、前期管理,实现对小区停车前行管理。
    一是提前介入,科学规划停车车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道路、绿化、停车规划同步建设的制度,建立交警、公交提前介入小区规划设计制度,最大程度增加停车泊位,按照“先区内、再区外”、“先地下、后地面”、“先盘活、后增建”的思路,从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增设补建三个方面提高小区规划系数,同时对小区周边进行公交站点的优化配置,促使车主改变出行方式;以停车场库出入口的合理布局,促使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的协调运行。   
    二是动态管理,实现科学静态交通。虽然我市家用汽车越来越普及,但各小区车位稀缺程度不同,面临的交通拥堵程度缓急不同,不适宜采取“一刀切”的处理模式。可以设置停车时间和停车区域,但是停车时间通常限定为3小时,并且凌晨2时至6时不向来客提供停车区域。违反此规定的车辆将牵引至指定场所。对于当前小区停车管理,可以大致采取三种策略进行管理,一是合理区分开放式小区和封闭式小区停车管理,对开放式小区停车管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把停车管理执法的全部流程延伸到小区的社会道路;二是对于封闭式小区因车位数不足导致的停车问题,交警部门可以采取施划小区外路旁夜间至早晨的单边停车位、提高车位(库)使用率等方法予以疏导、缓解。3是对小区停车位实行短期临时停车与长期临时停车车位划分。短期临时停车(时间从上午9点至16点为宜),对于在此时段返回住宅小区拥有专属车位的车主,则允许其利用此时段闲置车位停放车辆,也就是说对住宅小区业主的停车专属权进行一定的限制,而物业服务企业从获得的临时停车费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补偿享有停车专属权的业主,达到“双赢”的效果。对于上班时段以外的短期临时停车,则视住宅小区车位情况而定,如果确有闲置车位,则允许其停放,如果闲置车位属于地面车位,应将部分停车费收入提交业主委员会,作为补偿。如果该住宅小区无闲置车位,则上班时段以外的短期临时停车依靠商业停车场所与社会公共停车位予以解决。   
    三是综合治理,建立小区停车新型模式。建立交警、城建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由街道组织社区公示并上报小区停车泊位的短缺数量,再由交警对动态交通影响作出评价后,按照便民利民、公开透明、能划尽划的原则,提出道路道板划定泊位的方案,最后会同城管和街道、社区实施。积极整合公安、交警、房管等行政和执法力量,综合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停车管理进小区的新型模式。针对现行法律不支持交警进小区执法和警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因由物业公司牵头,由物业企业对小区停车进行前行管理,提供停车指导服务和小区泊位的规范划定;在后道管理上,综合运用消防法、治安管理法、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部门依据不同情况、结合各自职责,进入小区监管执法。此外,还可以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推动召开业主大会,在业主公约中委托交警执法管理小区停车秩序,从而利用市场契约关系推进停车管理进小区。
    四是科学创新,实现管理创新制度改革。一是各小区与城管联动,按照大城管和量化管理的要求,将数字城管的信息传输、处置、监督的功能覆盖到小区;二是建设停车场管理系统,建设停车信息诱导系统,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既使车主能够在最近的地方停车,又减轻道路动态交通的压力;三是推进“城运一卡通”建设,在加油、洗车、停车收费、年检、缴纳罚款、行车引导及停车信息诱导服务等方面,为车主提供便捷的服务;四是完善小区治安视频监视系统,确保车主安全放心停车,促进小区治安状况好转和物业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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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0 15: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曰大侠 于 2016-6-10 15:39 编辑

    随县档案局建言:1、依法强拆就是按照土地征收和城市规划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不配合搬迁的住户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在城市建设时,要用发展的眼光做好城市规划,划定建设红线,让群众在红线范围内的建设受到科学合理的保护。要借助卫星遥感技术,对城市建设做好实时监控,对超越红线范围内的建设及时告知群众,避免群众盲目建设造成损失和破坏。
    2、如果住宅小区的停车位用地如果属于小区居民购房时的公摊用地,就不能收费。反之,则可按照市场价收费。所以在购房时开发商必须明确哪些地块属于公摊,房管部门要采取合法措施鼓励引导开发商建设小区停车场多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小区业主委员会要加强监督警惕防止开发商浑水摸鱼,再次增加居民负担。当然小区业主也要提高自身文明意识,对小区绿化、卫生、公共设施自觉加强爱护,共同营造美好的环境。
    3、地域文化软实力,一方面来自城市形象,如地标建筑、历史遗迹等,另一方面来自群众精神状况,如文明程度、社会责任心、文化习俗等。总而言之,就是给外来人直观印象和综合感受。城市的发展建设中,一些标志性的历史遗迹,我们要预留空间做好保护,如果空间不足,可以考虑整体搬迁。地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离不开经济的支撑,成立文化协会招纳本地各界文化人士,团结起来共商大计,以文化达人为引领,采取更加务实的措施给为提升文化软实力注入持久鲜活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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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0 17: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门街社区 于 2016-6-10 17:56 编辑

    龙门街社区关于几个民生问题的讨论


    一、如何看待依法“强拆”问题?

        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根据《裁决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二、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该不该收费?

        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又可以区分为以下两种,一种为规划车位,一种为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

            1、对于规划车位,根据物权法规定,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对于其归属问题,《物权法》并没有直接规定,而是采用了对于该类车位“约定优先”的原则,即“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由于此类车位采用的是约定优先的原则,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又通常是由开发商来制定,这就使得开发商在这一问题上占据主动,在约定此问题时往往采用出售或出租的方式,出售车位的,在收取了一笔车位对价后还要收取一定量的管理费,所以,在该条款的规定下,业主往往处于被动,只能听从开发商的“约定”。

           2、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根据物权法规定,应属于业主共有。该种共有,应属法律强制规定的“法定共有”,因此,该类车位应该说是物权法唯一明确予以规定了产权归属的,对此开发商无权再向业主出售、出租、赠与。同时,根据《各地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

    三、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

        一是坚持政策规划引领,不断健全保护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政策法规体系,把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二是坚持落实保护责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确定责任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将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列入考核目标。

        三是坚持科学保护利用和传承,积极创新保护与传承的方式方法,形成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馆藏保护、整体性保护等多种形式的立体保护体系,并通过设立传习所、创意园区等形式传承和弘扬传统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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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1 16: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关于依法强拆:
          现在是法制社会,以法服人,强拆肯定不可取。但是随着近几年,随州的迅速发展,需要拆迁的地方也变得越来越多,有的钉子户不愿意拆迁,但是一听说,有政策性的补贴,于是便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在破旧的房子上再增添一些建筑,其目的是为了多呸一些钱,针对这种现象,政府部门应该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来抵制这种现象的发生。
    二、关于小区停车位费用:
        1、 地面规划停车位和地下规划停车位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支付。2、占用绿地或道路的停车位应该由占有着支付。3、利用地下人防工程而设的停车位不应收费。
    三、关于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
           众所周知,随州是炎帝神农故里,古乐编钟之乡,有华夏5000年的悠久历史,作为随州的一员,应该教育学生从小养成热爱自己的家乡和保护文化遗迹的好习惯,不在文化遗物上乱刻乱画,以免损坏文物,主动与破坏文化遗迹的想象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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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1 19: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州是炎帝神农故里,古乐编钟之乡,有华夏5000年的悠久历史,作为随州的一员,应该教育学生从小养成热爱自己的家乡和保护文化遗迹的好习惯,不在文化遗物上乱刻乱画,以免损坏文物,主动与破坏文化遗迹的想象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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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2 08: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强拆
    1、依法强拆分为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和房屋征收司法强拆。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房屋征收司法强拆是指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保证正常建设,打击违法建设。首先要依法依规办理正常的建设,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违法建设,要坚决打击,将违法势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物业
    (一)针对停车位该不该收费的问题,应根据权属关系来区分:
    1.依城市规划,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停车位,这类停车位所有权应属于开发商拥有,但在售卖或出租时,开发商应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求。
    2.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位。按国家的防空法和城市规划建设,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所有权归国家,但开发商可长期使用,开发商可作为停车库使用,但开发商只能出卖使用权而不能出卖所有权。
    3.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目前由于小区内的道路的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对此道路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也只能由全体业主共同行使。
    上述情况,第一项,物业公司可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于日常维护费用;第二、三项属于公共场地,物业公司不可收取费用。
    (二)规范车位和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
    1.规范车位:
    (1)做好规划。要将新小区停车位建设纳入小区建设规划。要将小区停车位建设与小区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竣工,车位数尽量要与住户相匹配。
    (2)加强建设。小区停车位建设要采取地面(地面草坪式停车场)和地下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停车场所的建设;在老小区,要采取拓宽小区内通道,增加小区内草坪式停车位建设等方式,将小区楼前楼后走道边的一部分草坪改造成草坪砖式停车场,以解决老小区停车难问题。
    (3)注重管理。小区内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监督管理,对不按标线有序停放车辆的车主,要及时处理,使停车位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2.规范物业管理:
    (1)加大物业管理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并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广大业主熟知物业管理的意义和内容,提高法制意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承担应尽的义务。
    (2)加强前期物业管理,完善物业配套设施。前期参与、监督开发商的工作是搞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先决条件。街道办事处应提前介入,在小区规划论证和投建阶段,小区开发建设阶段,小区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把关,确保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按需规划,依规划建设。
    统一物业行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提高物业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整体服务水平,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物业公司应与业主签订服务细化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和时间,将每项服务内容制定出详细收费标准。业主可根据物业公司的服务程度交纳相应的物业费,没有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扣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可根据服务了的项目,强行要求业主交纳费用。
    三、遗迹保护
    城市的今天是长期历史沉积形成的,是一个传承变迁乃至创造的过程。城市现状只是漫长历史的一个片段,所以现代城市的发展不可能完全打破或推倒原有固化的遗址遗迹及其环境风貌所蕴含的地域文化,这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实例所证明。如意大利的米兰、法国的巴黎等都是如此,它们都在城市现代化的过程中,充分将现代文明与古代文明相结合,最终使其成为世界典范,为城市再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因而,如何处理城市发展中遗址等历史文化的保护问题,牵涉城市发展的动力和城市文化赖以存在的根源。   
    城市发展所代表的现代文明与遗址等所表达的历史文明都是城市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将其共同融入城市发展需借助于事前的统筹安排、事中的修正执行、事后的保护控制等措施。制定并实施城市规划就能够很好的满足这一要求,即就是对城市的空间和实体发展进行的预先考虑。当然,规划手段并不仅指对象城市的物质形态,比如涉及城市中产业的区域布局、建筑物的区域整体布局、道路及运输设施的设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方面,而且也可涉及城市文化的精神方面。通过城市规划,将城市发展中需传承的历史文明与在此基础上发展创造的现代文明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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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2 11: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我粗浅的谈谈个人不成熟的想法,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1、关于强拆的问题:我认为依法强拆就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程序不合法、安置补偿不合理、政策落实不到位、商业拆迁盗用公共利益之名、粗暴对待拆迁户等拆迁行为,使拆迁户的私有财产遭受损失,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在拆迁中如是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和项目落地建设要给予适度的保护,但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安置方式上采取分户安排宅基地为实物补偿集中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正确的维护群众利益的需求。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违法建设,要坚决打击,将违法势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是维护法律尊严,彰显正义,体现公平,提升效率,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分不开的。
    在漫天要价行为上必须严厉打击、彻底拆除。
    2、关于小车车位收费问题:我认为不该收费。这些都是公共资源,应属于集体所有。而不是谁开发,就属于谁。根据《各地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 建议:规划和建管部门应加大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审批和监管力度。一是健全制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对新建小区的工程质量及基础配套设施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二是房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物业公司的资质审核,规范行为,提高物管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宣传教育,使业主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四是落实责任,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3、关于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的问题:随州的发展是是长期历史沉积形成的,是一个传承变迁乃至创造的过程。在文化遗迹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面临较大挑战。首先要坚持规划引领,健全保护与传承地域文化的政策法规体系,把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其次是摸清底数,落实保护责任,确定责任部门,将文化遗迹的传承保护列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再就是齐抓共管成立文化协会招纳本地各界文化人士,团结起来共商大计,以文化达人为引领,采取更加务实的措施给为提升文化软实力注入持久鲜活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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