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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市民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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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铜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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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7-29 09: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山国土资源所认为:  现在违法建房成常态了,为了有效地遏制违章建筑的建设,使违法者无利可图,对违章建筑,尚可改正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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