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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21: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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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中央纪委持之不懈通过查处和通报严厉禁止的内容,大部分也写入了《条例》。比如,在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章节,就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等违纪条款。
中央巡视组对地方、部委、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内容,同样也提炼成为相关制度被写入《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首先要追究的是“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这些经常出现在巡视反馈报告中的表述,也成为了成文的违纪条款。
而在完全属于“新创”的“群众纪律”方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可以说第一次在被处分时“有法可依”:“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等,都可以被处分。
纪法分离、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突出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群众至上,一切工作都需要有约束、有敬畏。这三点,可以说是此次《条例》修改的主要精神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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