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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解决困难群体住房保障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为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市不断加大住房保障推进力度,出台了相应政策并投入大量财政资金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等工程,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问题,取得了卓著的成果。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住房保障质量及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尽量避免离城市核心太远,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地方,应注重项目建成后能迅速入住且生活便利。对已建成但配套不完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加快配套设施完善。这样,在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同时也能刺激消费,加速区域发展。 (2)为避免保障性住房申报不实的问题,应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政策文件的操作细则。在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调查上,街道、社区、民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行动,认真做好入户调查工作,严把准入关,努力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家庭信息系统。同时,加大住房保障各项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住房困难家庭能在政策指导下尽快改善住房条件,而非住房困难家庭了解政策起到监督作用。 (3)针对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使用建筑材料不合格等问题,应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管理力度。在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应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逐步推行质量安全永久责任制度。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确保工程建设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4)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对不具备市场运作条件且政府组织改造难度较大的棚户区,政府可研究切实可行的规划设计及改造方案并出台相应的改造补助政策,积极宣传并鼓励棚户区居民按照规划设计进行自主改造,以提高居民住房水平及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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