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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建设组织放心信任、人民满意信赖的政府。 1、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自由裁量权,压缩弹性执法空间,加强执法监督,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执政根本。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发展成果。进一步深化“三民”工程,加快建设幸福社区,积极打造市、县、乡、村“四级互联”的“e+”为民服务综合平台。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完善首接负责、限期办结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以行政权力“瘦身”推动市场主体“强身”,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坚持把改进作风作为坚实保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持续抓好整改事项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公务员队伍。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形成勇于负责、敢于担当、重在落实的优良作风。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严格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汇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4、坚持把清廉从政作为履职底线。扎实推进“清廉随州”建设,认真贯彻新修订的 《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重点加强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政府采购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安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