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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遇随而安

    唐诗为镜照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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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杜甫对于自己祖先杜预的功名满天下、自己爷爷杜审言的诗名满天下、自己叔叔杜并的孝名满天下,都是非常自豪的,在诗歌中屡次提及,就不引用了。这样著名的家世,李白、高适等人哪个有?杜甫在与他们交游时,根本没什么可自卑的。我估计李白一见到他,很可能是备感荣幸地说:“原来你就是杜征南的后人、杜审言的孙子、杜孝子的侄儿小杜啊,幸会幸会!”
      其次,让我们来看看杜甫的交游圈子。杜甫家学渊源,从小就被那位著名的爷爷杜审言逼着读书、写诗、练字,还带进了高大上的朋友圈,十三四岁就开始交游很广阔了。在他的《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一诗里面说自己是“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李邕是当时著名的书法家,另一位王翰的最著名作品,就是大家在腐败时最喜闻乐见的那首《凉州词》: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当时的名士祖咏、杜华,都很喜欢和王翰交游。杜华的母亲崔氏更是把王翰设定为儿子的偶像,曾经说:“吾闻孟母三迁,吾今欲卜居,使汝与王翰为邻,足矣。”这就和现在的母亲们一定要自家孩子和学校里的好学生坐同桌成为好朋友是一样的心态。杜华之母求之不得做王翰的邻居,而杜甫说王翰求之不得做自己的邻居。
      再通过杜甫那首入选小学课本的《江南逢李龟年》,看看这哥们混的是什么圈子:“岐王宅里寻常见, 崔九堂前几度闻。”岐王李隆范,是天子李隆基的亲弟弟,很喜欢音乐,曾经把拥有超凡的音乐才能的王维推荐给了太平公主。崔九则是一天到晚陪着皇上深受宠信的殿中监崔涤,他哥哥更有名,就是那位被张说羡慕的宰相崔湜。一个经常在亲王府和名门望族家里做常客的人,会是屌丝吗?他会认为自己是屌丝吗?
      第三,让我们来看看杜甫的性格。杜甫的诗歌很喜欢赞赏别人,我觉得这是一种美德,但我们并不能由此便认为他很自卑。欣赏别人和自信完全是可以兼容的两种美德。认为不能兼容的人应该是至少缺乏其中一种。其实杜甫应该没什么自卑的基因,因为他爷爷杜审言是个大狂人。杜审言曾经为和自己齐名“文章四友”的苏味道写评注,写完以后对别人说:“味道必死。”别人惊问为何,他说苏味道看了我的评注肯定会羞死的。他还说屈原和宋玉只配给自己打下手。还说过:“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意思是自己的书法超过王羲之,本人表示很无语。楼主顺带想到,王羲之让儿子王献之练字,写干了十八大缸水,不知道杜审言让杜甫练字写干了多少缸?这样看来杜甫的字应该写得很好。最夸张的是,杜审言病得快要死了的时候,宋之问等朋友来探病,杜审言说:“你们真是命苦啊,我活着就一直压你们一头。现在我快要死了,你们终于有出头之日了。”不知道宋之问等人听着作何感想。
      所以,我相信杜甫从爷爷那里遗传下来的,应该不是自卑,而是自傲的基因。他在诗里曾说“吾祖诗冠古”、“诗是吾家事”,这里面有多少底气在侧漏啊。还是在那首《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里他自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这里面既没有自卑,也没有自傲,而是自信和自豪,对自己的评价恰如其分。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杜甫的傲骨,就藏在这首《望岳》的尾联里面: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李白和杜甫的区别,一直是大家感兴趣的话题。楼主觉得其实他俩的区别很简单,就是来自两个不同星球的人。当看到杜甫写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时,你妈妈应该会说:“孩子,你看看邻居家的杜哥哥是怎么认真学习的,好好学着点儿!”而当看到李白写出“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的时候,你妈妈只能叫一句:“孩子,快出来看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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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杜甫 之 颠沛人生

      李白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迹,是上天送给盛唐的礼物,但他的成功无法复制也无法被学习。而杜甫是可以被学习的,所以他在后代诗人中的影响力更大。有一次张籍的朋友去拜访他时,看见他正从一个罐子里面挖了一勺黑黄乎乎黏黏稠稠的东西,吃得津津有味,就好奇地问他是什么东西。张籍左顾右盼看见没有外人,就让他附耳过去:“我去年烧了一部杜诗,把纸灰拌上蜂蜜以后储存在罐子里面,每日两次,每次一勺,坚持服用以来,写诗功力大进!”就靠着这种“吃什么补什么”的中国传统伪科学,张籍写出了“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又写出了“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千古名句。大家如果有兴趣,看了以后回家也可以试一试这个偏方。
      杜甫的《石壕吏》、《潼关吏》、《新安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被称为“三吏三别”,描写了写安史之乱中人民的苦难,反映了大唐王朝从兴盛到衰落的过程,所以被称为“诗史”。他本人也在这场战乱中过尽了颠破流离的生活,一个孩子是活活饿死的,自己也是因为长期饥饿时正好遇上朋友送了一顿难得的牛肉白酒而暴饮暴食,最后很可能是胀死的。这种遭遇常常让楼主感叹“宁为太平犬,勿为乱世人”。但也正因为这样的人生际遇,形成了杜甫诗歌沉郁顿挫的风格,确实与李白像是来自两个世界。在很多人公推的“七律之冠”《登高》里,杜诗的风格发挥到了极致: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大多数诗歌的最好一句都是末句,但楼主个人认为本诗的第一句就直接拔到了最高峰。如果你只能记住一首杜诗,那么就请记住这首吧。
      杜甫为全家的生活所迫,不得不到处投靠在仕途上混得比较好的朋友,其中有几年时间生活在四川成都,因为他的好朋友高适、严武都在这一带做官。严武当成都尹的时候,大概资助杜甫盖了个茅屋, 可以遮风挡雨,这就是今天成都市的著名景点杜甫草堂。杜甫这才终于过了几年居有定所的日子,并且暂时解决了起码的温饱问题。这样难得的衣食无忧,就可以让他写出这样的《绝句》了,对生活的要求确实不高: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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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我们今天的小伙伴们一样,杜甫在饱暖之后开始注重旅游,但是毕竟经济拮据只能进行市内游,只好不厌其烦地去逛成都市内的另一个著名景点武侯祠。好在那个时候武侯祠还不收门票,否则杜甫估计都逛不起。在几次没有任何花销的旅游之后,杜甫写下了这首《蜀相》: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
      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诸葛亮志在乱世之中匡复汉室,在其《出师表》中写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六出祁山北伐而壮志未酬,后人多为之扼腕叹息。文天祥《正气歌》有言:“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 应变将略确实并非诸葛亮所长,但他以攻心平定南方蛮族的叛乱,在四川依法治国,也让蜀中人民对他十分推崇。孔明死后葬在定军山,据说蜀国群臣希望把他归葬成都,后主刘禅不准,可能他从内心并不喜欢自己这位独揽大权几十年的相父。但后人依然在成都的刘备庙内为诸葛亮建立了陪祀的祠堂。到了后世,去拜祭诸葛亮的人远远超过了去拜祭刘备的人。而现在,大多数人只知道那片建筑叫做武侯祠,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其实那里真正的名称是汉昭烈皇帝庙了。
      杜甫在成都的日子过得并不顺遂,因为他的靠山严武年纪轻轻就病死了。杜甫再次陷入了窘迫的境地,“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后果就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读之令人鼻酸。如果诗歌到此就戛然而止于自伤自怜的话,杜甫仅仅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而已。但在这样的苦境中,杜甫能想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正是这样推己及人、胸怀天下的境界使得杜工部拔地而起,超越众人,最终被封“圣”。
      然而,就是这样一首人人都能由此看出杜甫当时境遇的诗歌,却被摩登文人郭沫若先生解读成了“杜甫是大地主”的证据,因为一般百姓屋上只有一重茅,而杜甫的屋上居然敢有三重猫,一定是大地主无疑。在那个红色时代,“大地主”不是今天被人艳羡的“土豪”,而是应该被打倒再踏上一只脚的。郭沫若为什么写得出这么令人恶心的文章呢?就因为本朝太祖喜欢浪漫主义的李白,不喜欢现实主义的杜甫。
      如果我们看看郭沫若颂扬太祖、江青的一些“诗歌”,比如《毛主席赛过我亲爷爷》、《献给在座的江青同志》、《我向你高呼万岁——为斯大林寿辰所作》,对他能够推理出杜甫是大地主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人说在文革那个指鹿为马的时代里,郭沫若写这样的文章也是可以理解的,楼主不敢苟同。在暴政面前,如果不能像林昭、遇罗克、张志新那样勇敢地反抗,至少可以选择沉默,而不是积极地为罪恶推波助澜。现在居然有人怀念那个黑暗的时代,我觉得不是人品有问题,就是智商有问题。
      让我们再把眼光拉回到安史之乱前的开元盛世,那时候杜甫还是岐王府里的常客。有一天岐王新得到了一幅精美的宫廷奏乐图,可惜却在题名之处残破了。在座的众人包括杜甫无人能够看得出画上的乐队正在演奏的是何曲目,却被一位年轻人王维指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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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 之 霓裳羽衣 (1)

      长安,初春,宾客盈门的岐王府。今天府里比平日里更加热闹,因为岐王新得到了一幅精美的宫廷奏乐图,喜不自胜,赶快请了许多名流朋友来品鉴。画圣吴道子一边欣赏,一边不住称奇:“画得真是太传神了!你们看这人物的衣带,飘得就像有生命一样。啧!啧!” 宫廷第一乐师李龟年的聚焦点倒不在画的品质上:“他们这正在演奏的是哪首曲子呢?可惜题名之处残破了,唉!”他这么一问,在座精于音律的大师们纷纷揣摩起来:“好像是《秦王破阵乐》吧?”“不对,我看倒像是《南诏奉圣乐》,不过也没有把握。”座上的杜甫不住摇头:“如果要猜他们在念什么诗,在下还可以试试;但要猜他们在奏什么曲子的话,那就无计可施了。”正在众说纷纭之际,只听人群中有人缓缓说道:“《霓裳羽衣曲》,第三叠,第一拍。” 声音虽然不大,却仿佛盖住了所有人的嘈杂。大家惊奇地回头一看,原来是今天新来拜会岐王的年轻人王维王摩诘。
      李龟年略一思索,立刻一拍大腿:“果不其然!”岐王将信将疑,当即命家中乐队演奏《霓裳羽衣曲》,奏到第三叠第一拍时,岐王亲自大喊一声“停”,各乐师立刻保持姿势不动。岐王细细对照,只见每个人的神情动作果然与画中分毫不差。

      《霓裳羽衣曲》是当时最流行的神曲,而且生命力极强,跨越千年,远非今日的《江南style》、《小苹果》等可比。它是唐玄宗望到仙山后亲自编写的,刘禹锡有诗描述了它的来历:“开元天子万事足,唯惜当时光景促。三乡陌上望仙山,归作霓裳羽衣曲。”最喜欢这首神曲的是白居易,在他的很多诗歌中都提到了这首曲子,其中最有名的一句是《长恨歌》中“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到了清朝,大侠卓一航对此曲还是恋恋不忘,把自己的心上人女魔头绰号“玉罗刹”叫做”练霓裳”。当今名花旦李玉刚先生也还在唱这首曲子,不过曲调可能已经与唐代的大不一样了。
      我们可以把王维的音乐本领和“曲有误,周郎顾”拿来比下高低。王维连音乐也不用听,仅凭看画中人物表情、眼神、手势就知道是哪首曲子的哪一拍,评得上五颗星,可谓神乎其技。大帅哥周瑜即使已经酒过三巡醉意朦胧,只要一听到琴声中的细小错误,就会条件反射地向琴师抬头一望,弹琴的小姑娘肯定被看得小心脏砰砰直跳,这种音乐造诣也可以打到四颗星,而且很容易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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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遇随而安 于 2015-3-20 10:35 编辑

      醉打金枝的驸马郭暧和升平公主和好以后,官运亨通,经常在家里大宴宾客。郭家有一个婢女名叫镜儿,容貌艳丽,而且还弹得一手好筝,宾客中“大历十才子”之一的李端对她很是艳羡,不住暗送秋波。升平公主瞧在眼里,便对李端说:“先生若能以‘弹筝’为题即席赋诗一首,使得在座的客人们开心,我就把镜儿送给您。”李端闻言大喜,当即站起身来,手握酒杯吟道: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这首《听筝》将“曲有误、周郎顾”的典故用得生动含情,满座宾客齐声喝彩。升平公主大喜,当即将镜儿送与了李端,还把宴席上的金银器皿一股脑儿打包作为了陪嫁,既展现了自己有钱就是任性,又成就了一段佳话,还消除了潜在的情敌,可谓一石三鸟。李端此诗后来入选了《唐诗三百首》。
      很多人印象中的周瑜都是儒雅而风流倜傥,可惜气量稍小,这是受到了罗贯中《三国演义》的毒害。正史中的周瑜“性度恢廓”,待人友善,只有老将程普仗着自己在孙坚时代就参加了革命,倚老卖老不服气周瑜后来居上的统帅地位,一直与其不睦,甚至多次欺凌周瑜。在赤壁之战中,周瑜和程普分任吴军左右都督, 但大局的谋划和战争的首功肯定都是归于周瑜,事后程普却逢人便夸耀自己、贬低周瑜。但周瑜不仅不与程普争功,反而谦逊地说自己年轻不够沉稳,如果没有老将程公的扶上马送一程是不可能取得胜利的。他还多次主动上门拜访程普,以表达自己的尊重,终于令程普从感动到敬重,最后是叹服地对别人说:“与周公瑾交,若饮醇醪,不觉自醉。”意即和周瑜交往就像喝好酒一样,没什么不知不觉就陶醉了。周瑜就是这样一位在举贤荐能上不输于鲍叔牙,在折节为国上不输于蔺相如的谦谦君子。
      但到了后世,大家开始了三国之中到底哪家才算正统的意识形态之争,而东吴政权一直就是打酱油的,所以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自从朱熹尊蜀汉为正统的观念取得统治地位以后,刘备、诸葛亮集团就成了唯一的正面角色,与之做对的曹操、司马懿集团自然被丑化不说,连友军周瑜也被贬低来陪衬主角诸葛亮的神机妙算了。这种情况在宋朝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证据就是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这首词明显是说“周郎赤壁”不是说“孔明赤壁”,娶了国色天香的小乔,雄姿英发,谈笑间就让敌人的樯橹灰飞烟灭的是周瑜不是诸葛亮。罗贯中总不能把周瑜的老婆小乔转给诸葛亮,只好把周瑜的穿戴“羽扇纶巾”转给诸葛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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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 之 霓裳羽衣(2)

      《霓裳羽衣曲》是后来杨贵妃最得意的舞蹈,专门在盛大的节日里面领舞表演,众宫女一起随之起舞,飘飘若仙。不过有次贵妃跳得正得意时,被玄宗的另一位宠妃梅妃有意踩了一脚裙角,当众摔了一跤,引为平生最丢脸之事。梅妃自己最拿手的则是惊鸿舞,你没看错,就是《甄嬛传》里面孙俪跳的那个。原著小说里也引用到了梅妃,背景应是唐朝和清朝的混合体,唐朝的妃制是小说中的“贵贤淑德”排序,而清朝的制度并非这样。甄嬛在跳惊鸿舞时,安陵容配唱的“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语出大才子曹植的《洛神赋》。
      曹植和曹丕争夺王位继承权失败,自然就成了曹丕必欲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其实如果当年称象的曹冲还活着的话,可能魏王之位就没这两位哥哥什么事情了。曹丕登上帝位后,有次揪住曹植的小毛病打算除以极刑来斩草除根,但又不想让天下人认为自己绝情,就出题目说:“本来你论罪当死,但看在你我一母同胞的兄弟情谊份上,如果你能在七步之内作出一首诗来咏颂兄弟之情,而字间又不出现兄弟二字,就饶了你的性命。不然就休怪朕大义灭亲了!”“曹植刚迈出第一步,便开口吟出了这首流传千古的《七步诗》:
      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曹丕和曹植共同的母亲在殿后见此情景,大哭而出,抱住曹植而指责曹丕,曹丕这才羞惭地放过了亲弟弟。《七步诗》以比兴的修辞手法而作,是典型的《诗经》风格,后世一直是大家用来劝诫不可兄弟阋墙、自相残杀的好教材,而曹植从此也以才思敏捷而著称于世。南朝谢灵运称颂曹植说:“天下才共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就是认为全天下人加起来不过和他打个平手,真是拽得不行,不过他认为曹植比他还厉害八倍,所以谢灵运这个人究竟算是谦虚还是骄傲真的让人很迷惑。曹植曾经被封为陈王,李白《将进酒》里那句“陈王昔时宴平乐”,就是说的曹植经常喝酒宴乐,所以也经常误事,有次曹操派他统军出征之前,这才子都能喝醉了不能成行,要是碰上当年的田穰苴,只怕后果堪虞。可见曹植的政治能力太差,在竞争中输给曹丕算是实至名归。
      关于七步诗的真假,历史上一直有些争议。楼主也认为曹丕在这个故事里的表演实在是太像一个托儿了,而且曹家人其实没有那么绝情寡义。《三国演义》把曹操写成个大白脸,但楼主觉得占了天下十之七八的魏其实才是正统。如果没有曹操,东汉早就灭亡在黄巾、董卓之乱里了,是他为汉朝又延续了几十年的国祚。而且他待汉帝其实不薄,不但自己没当皇帝,曹丕篡位后汉献帝退位被封为山阳公,一直活到曹操的孙子曹睿当政的时候才善终。曹操唯一的瑕疵就是干掉了汉献帝的伏皇后,但前提是伏皇后一家先想干掉他,这几乎可以算是自卫或者报仇,不能算是滥杀。曹操后来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汉献帝,曹皇后也是重情重义之人,夫妻两人感情稳固,曹丕篡位时曹皇后痛哭大骂哥哥,汉献帝退位后夫妻两人在封地一直相濡以沫地生活。比起司马家在曹魏国力鼎盛之时从孤儿寡母手里抢夺江山,曹家人对汉室真算不得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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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晋武帝司马炎也是一个厚道人,曹奂退位后被封为陈留王,居然还被允许可以使用天子旌旗,在封国可以行魏国正朔,给晋武帝上书可以不称臣,受诏可以不拜,最后也是善终,其待遇和结局是历代亡国之君中最好的。“乐不思蜀”的刘禅在司马炎手里也是善终。但是自刘裕起,篡位后就把前朝的宗室屠戮净尽开始成为习惯性的手段,这种一代不如一代的现象,中国人一般称之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曹植和曹丕加上他们老爹曹操,再以倒序排列就合称“建安三子”。曹操在电影《赤壁》中的梦中情人是小乔,这一点导演吴宇森先生也不算无中生有的瞎掰,因为杜牧有诗为证:“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意思是如果周瑜不是运气好,在赤壁之战中能借得到东风用火攻大败人数占了绝对优势的曹军,大乔、小乔就要被曹操收藏到他专门为这两位美女修筑的铜雀台上去了。小乔的老公,便是我们风流倜傥的周郎。楼主联想得一头大汗,终于又成功绕了一圈,真心不容易。
      自从王维看出《霓裳羽衣曲》之后,就成了备受岐王府欢迎的常客。但王维的结识目标不止到岐王而已,他是想要通过岐王的引荐,得到岐王的姑姑太平公主的赏识,因为他有一个大project要做。过了一段日子,岐王带着酒乐去为太平公主助兴,当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公主看见岐王身后站着一位白衣白袍风姿俊美的少年,非常引人注目,便问道:“这位是何人呀?”岐王回答说:“是个懂音乐的年轻人。”便让王维为公主演奏新曲。王维弹起琵琶,一首《郁轮袍》音调凄婉哀切,满座为之动容,公主甚感惊奇。岐王趁机又对公主说:“此人不只长于音律,诗歌恐怕更是当世第一。”王维便从怀中拿出几卷诗献上,公主看过之后,赞叹不已:“这些诗都是我平时吟诵过的,原来还以为是古代人的佳作,没想到居然就是你这位年轻人写的啊!”立刻引王维上座。岐王见时机成熟,便说:“可惜他今年不愿意去考进士,真是国家的损失。”公主诧异道:“那是为何?”岐王低声道:“听说您已经向主考官推荐了张九皋为状元。王维志在夺取状元,只好下次再考了。”公主笑道:“原来如此。王维,你只管尽力去考。只要你有当状元的真才实学,我担保没人敢埋没了你。”有了太平公主这句话,当年王维果然一举夺得新科状元,时年21岁。
      如果没有王维这横插一杠子,原本内定的状元是岭南人张九皋。张九皋的哥哥,是后来开元盛世的最后一位名相张九龄。一直提携张九龄的,就是我们多次提到的开元初期名相张说。张九龄是蛮荒之地岭南所出的第一位大才子,他最有名的一首诗是《望月怀远》:“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张九龄很有知人之明,他一直认为安禄山性格奸诈:“乱幽州者,必此胡也。”有次安禄山违反军令打了败仗,张九龄奏请杀了他,玄宗却说:“爱卿想学王衍识得石勒的故事来臆断安禄山将来难制吗?”将安禄山释放了。最终安禄山果然反叛,重演了西晋末年石勒乱华的一幕。
      张九龄言谈举止很优雅,风度远超常人。王维早年抢了他弟弟张九皋的状元,后来不得志时写信给张九龄想做个官,张九龄还推荐他当了右拾遗,可见心胸也很宽广。自张九龄去世后,唐玄宗非常怀念他,每当宰相有推荐士人,总喜欢问上一句:“他的风度怎么样?能有一点像张九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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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 之 诗谏宁王

      若单论诗歌成就,王维当然略逊于李杜,在盛唐最多排到第三;但若论才华之全面,整个唐朝无人能出王维之右。他不仅是公认的诗佛,钱钟书还称他为"盛唐画坛第一把交椅"。另一位千年一出的全才苏轼评价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除了诗画双绝、精通音律之外,王维还擅长书法和刻印。而在这些文艺才能之外,王维还很喜欢助人为乐。
      王维唐玄宗的大哥宁王李宪曾经看上一个卖烧饼之人的妻子美貌(不是潘金莲哦),就把人家强占为妾。楼主很诧异为什么卖烧饼的人娶到漂亮老婆的可能性这么高。这位女子进了宁王府以后,终日闷闷不乐,不发一语。宁王有次宴请宾客时,看见她又是苦着脸,不禁心中郁闷,气哼哼地说:“你那个卖烧饼的老公恐怕早就另娶新欢,把你忘了。我现在就派人叫他给宴会送饼来,你看看他还想着你不!” 过不多时,那男子端着一筐烧饼走进宴会厅,看见妻子后一愣,两人相对无言、泪如雨下。宁王本人也擅长音律,所以王维恰巧当时又在座,见此情景,便端起酒杯饮了一口,随后即兴吟出一首诗:“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
      众宾客一听,均知此诗吟的是息夫人,思索之下,纷纷点头叹息。息夫人是春秋时息国君主的妻子,以美貌驰名天下。楚王灭了息国后,将她据为己有。但息夫人始终不曾跟楚王说过一句话。王维此诗是藉历史故事来婉转批评宁王。宁王知道此事自己做得理亏,只好当众对卖烧饼的夫妻说:“以前那些事都是手下人干的。本王并不知道你是有夫之妇。现在成全你们夫妻,可以走了。”
      其实宁王是位气量很大、很聪明的人,太平公主一心想扶持他做皇太子,但他觉得弟弟李隆基在消灭韦后集团中立下大功,为了不让玄武门之变的人伦悲剧重演,他不顾父亲睿宗李旦和姑姑太平公主的支持,真心实意地把皇太子之位让给了弟弟,促成了之后唐玄宗的开元盛世。李隆基对兄弟们都很好(这一点超过他的曾祖父李世民),对这位让出皇位的大哥尤其尊重亲密,两人常常睡在一张床上聊天,李宪死后玄宗给他的谥号居然是“让皇帝”,表示他非常领大哥的情。在顾全骨肉亲情这一点上,李隆基是皇帝们的楷模。看见儿子们的关系如此融洽,太上皇李旦比起他的曾祖父另一位太上皇李渊应该不知道要欣慰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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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记得三首关于息夫人的诗,代表了古代文人对待女性在这种难堪处境下的不同态度。王维对此是深表同情,而杜牧的《题桃花夫人庙》就是谴责了:“细腰宫里露桃新,脉脉无言几度春。至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息夫人被称为桃花夫人,可见艳若桃花、美若天仙。但按小杜诗里的意思,息国灭亡就是因为这红颜祸水。其实,当时正在国势扩张中的楚国灭掉息国,完全是政治上自然的行动,息夫人只不过是额外的战利品而已。但小杜不但认为息夫人是亡国祸水,而且对她居然没有殉国很生气,便拿绿珠跳金谷楼殉情之举作为道德高标来对比以谴责。
      绿珠是西晋巨富石崇的宠姬。在八王之乱中,权倾一时的小人孙秀垂涎于她的美色,派人索要,石崇不从,孙秀便游说赵王司马伦诛杀石崇。石崇那日正与绿珠在高楼饮宴,听闻兵围门外,便对绿珠叹息:“我今日为你而死。”绿珠泣答:“愿效死于君前。”言罢跳楼而亡。随后石崇全家被杀。绿珠性情刚烈,可惜红颜薄命。小杜觉得息夫人当日应该像绿珠一样死在楚王面前才是正确的选择,楼主不禁觉得小杜的一堆好诗中就数这首最不靠谱了。
      相比而言,反倒是名气最小的清人邓汉仪那首《题息夫人庙》写得更为深沉感人:“楚宫慵扫眉黛新,只自无言对暮春。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作为一个在清朝统治下拒不出仕的汉族士人,规复故国又遥不可及,从这一声叹息之中,我们能够听出对许多不得已之人和事的无奈、谅解和宽容,难能可贵。
      另一位著名的战利品是花蕊夫人,她和卓文君、薛涛一起,并称蜀中才女。在后蜀被宋太祖赵匡胤灭亡之后,色艺俱佳的花蕊夫人被胜利者赵匡胤顺势收藏了。对于时人说她红颜祸水导致亡国的论调,花蕊夫人自己赋诗一首来讨论关于女人和亡国的问题:“君王城上树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此诗对于把责任推到女人头上的论调进行了酣畅淋漓的反击,用现在的句型就叫做“祸水的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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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10: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遇随而安 于 2015-3-20 10:39 编辑

      王维 之 手足情深

      王维最为脍炙人口的诗无疑是《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楼主以前不知为什么总是认为他送别的这哥们儿名字叫做“元二使”,直到某天脑海突然一震才明白这人家其实名字叫做“元二”,要去出使安西。此诗和高适豪迈的“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意境正相反,倒与李叔同“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的苍凉味道很接近,吟诵的时候如果不配上一壶暖酒简直让人冷得缓不过劲来。
      此诗受欢迎到什么程度呢?可以从它流传的名字之多看出来。除了《送元二使安西》之外,还有《渭城曲》、《阳关曲》,但最富诗意的名字还是《阳关三叠》。金庸大侠估计也很喜欢,所以《天龙八部》里天山童姥传给虚竹的天山六阳掌最后一式的名字就叫“阳关三叠”。阳关今天已荡然无存,只剩下当年的一点遗址了。
      王维的另一首名篇是《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重阳节插茱萸之风在唐代很普遍,据说可以辟邪,但后来就慢慢让位给象征长寿的菊花了。菊花对唐朝而言不是什么好的事物,因为它会引出一位特别喜欢此花的混世魔王,这是后话。王维的弟弟王缙,和他关系非常亲密,从这首诗中可见一斑。
      从张九龄的刀下逃生的安禄山后来发动叛乱,玄宗跑路去了四川,把一大堆贵族和大臣丢在即将沦陷的长安,王维也在其中。安禄山抓住王维后,爱惜他的文才,一定要他做伪官,王维只能装病出工不出力。但即使这样,在安史之乱被平定后,当年沦陷在叛军中没有殉节的官员都被定罪,包括了王维。这时候王缙已经是刑部侍郎(司法部副部长),就对唐肃宗上奏说:“臣兄王维,一直身在曹营心在汉。有次叛贼安禄山在凝碧宫大摆筵席,臣兄闻乐神伤,偷偷作了一首《凝碧诗》,请圣上明鉴!”同时呈上此诗:
      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
      秋槐花落空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
      诗中的意思是:虽然叛贼在宫里大摆庆功宴,终于皇室的大家却都很伤心,我们这些百官什么时候才能再朝拜真正的天子呢?肃宗当然能读出王维对李唐皇室的忠诚,颇为嘉许。王缙更诚恳地表示,情愿自己免官,来为哥哥赎罪。肃宗更加感动于王缙的兄弟之情,所以特诏宽免了王维,还给了他一个官做。
      类似的故事后来还发生在宋朝的苏轼和苏辙兄弟身上。“一门父子三学士,千古文章八大家”,兄弟俩的共同语言无疑是很多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好。苏轼的《水调歌头.忆子由》里面“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之句,不是写给心爱的女人,而是写给他这位亲爱的兄弟的,子由是苏辙的字。苏轼因为“乌台诗案”入狱被小人奏请为死罪时,曾写下诀别诗给苏辙:“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感人至深。同时苏辙也在上书朝廷,请求以自己的官职来为兄赎罪,朝廷不同意,直接贬了他的官。连已经赋闲在家的苏轼的前政敌,但为人坦荡的王安石也上书为苏轼求情,所以苏轼最终逃过一死,贬官了事。王维和苏轼兄弟的故事,都证明了有个好兄弟是多么幸福,独生子女就不会有这种令人感动的惊喜了。
      苏轼和苏辙两兄弟的字也很有意思,苏轼字子瞻,苏辙字子由。我猜想他们的父亲苏洵当时可能正在看《曹刿论战》,曹刿辅佐鲁庄公击败一鼓作气再衰三竭的齐军,鲁君正要追击时,曹刿担心强大的齐国会有伏兵而赶快拦阻,先曰“未可”,先下视其辙(车迹之“由”),再登轼而望之(高“瞻”远瞩),再曰“可矣”,纵鲁军追击,遂大败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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