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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1 14: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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宓子贱治亶父,恐鲁君之听谗人,而令己不得行其术也,将辞而行,请近吏二人於鲁君与之俱。至於亶父,邑吏皆朝。宓子贱令吏二人书。吏方将书,宓子贱从旁时掣摇其肘,吏书之不善,则宓子贱为之怒。吏甚患之,辞而请归。宓子贱曰:“子之书甚不善,子勉归矣!”二吏归报於君,曰:“宓子不可为书。”君曰:“何故?”吏对曰:“宓子使臣书,而时掣摇臣之肘,书恶而有甚怒,吏皆笑宓子。此臣所以辞而去也。”鲁君太息而叹曰:“宓子以此谏寡人之不肖也。寡人之乱子,而令宓子不得行其术,必数有之矣。微二人,寡人几过。”遂发所爱而令之亶父,告宓子曰:“自今以来,亶父非寡人之有也,子之有也。有便於亶父者,子决为之矣。五岁而言其要。”宓子敬诺,乃得行其术於亶父。三年,巫马旗短褐衣弊裘而往观化於亶父,见夜渔者,得则舍之。巫马旗问焉,曰:“渔为得也,今子得而舍之,何也?”对曰:“宓子不欲人之取小鱼也。所舍者小鱼也。”巫马旗归,告孔子曰:“宓子之德至矣,使民暗行若有严刑於旁。敢问宓子何以至於此?”孔子曰:“丘尝与之言曰:‘诚乎此者刑乎彼。’宓子必行此术於亶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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