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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7年,曾都区物价局以价格监管和价格服务为抓手,重点在“管”上下功夫,在“服”上做文章,加强价格引导服务,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促进随州城区市场价格稳控。 (一)运用价格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监管。一是大幅削减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自5月1日起降低公共资然交易平台收费30%,产品质量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20%,停止征收绿化补偿费、联网维管费。自6月1日起放开安全评价服务收费。二是全面清理废止本地制定出台的相关收费文件,及时调整本地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三是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对涉企收费清单编印成册发至区属重点企业,并实行定额缴费明白卡,减轻了企业负担。四是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6月至7月,我局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采取“双随机”的方式,重点对电力、住建等系统涉企收费进行清理。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严格执行《曾都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配合民政、财政等部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切实规范协会商会服务收费行为。 (二)落实降费减负,认真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自4月1日起取消环境监测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止卫生监测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药品生产认证费、药品检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已取消、停征的相关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目录清单内的相关项目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三)提升政府公信度,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及公示制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曾都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曾都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曾都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曾都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清单外的收费一律不得实行政府定价。同时,实施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向社会公开,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两库三单”的管理,加大行政处罚、黑名单等负面信息的披露力度,从制度上保障事后监管的公正、透明和公平。 (四)坚持资源配置,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和管控。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区领导批示,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文件起草专班,在全区开展农业水价改革工作调研,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起草《曾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将修改后的草案呈报区法制办,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3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9月12日区法制办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月23日,完成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并颁布。 (五)实施健康扶贫,深化医疗服务价格体制改革。一是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曾都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工作通知》精神,我局配合卫计、编办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督促区属公立医院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摸底测算工作,拟定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8月1日零时起,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执行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同步推进各项综合改革。二是为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中的引导作用,促进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六)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价格成本监审作用。今年来,我局继续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定价的前置环节,先后开展了对区公车改革办的综合执法应急车成本、公办幼儿园(一幼二幼三幼)保价费成本以及洛阳千年银杏景区交通运输价格成本进行成本监审工作。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其成本监审,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了真实依据,又规范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价格和收费行为。 (七)实行明码标价,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服务场所醒目位置真实明确公示收费清单(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11月初,我局先后制定了《全区市场价格行为预案实施办法》及《洛阳镇银杏节期间市场价格维稳预案》。 (八)聚焦社会热点,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曾都实际,紧密围绕精准扶贫、农村建设、农业发展这条主线,组织开展了涉企、涉农、涉医、涉教等专项检查,一年来共检查单位70余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参与检查了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讯公司价格欺诈一案,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开创了市场价格监管新局面。通过专项检查,通过办案的常态化、执法的规范化,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形成震慑和高压态势。 (九)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价格服务质量。今年来,我局利用新闻媒体、公益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大对群众关切的民生价格的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颁布实施十九周年纪念日、《价格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等宣传活动。在《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中,区人大领导重点对我区的公办医院、学校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巡察,并对我们所做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和鼓励。二是强抓节假日期间的价格维稳工作,组成巡查专班,对城区的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巡查和排查,防止价格违法行为发生。临近银杏节之际,我局对洛阳银杏谷召开提醒告诫会。随后,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农家乐培训班,对洛阳银杏谷景区200余家农家乐业主进行价格法律法规的培训,发放《提醒告诫函》500余份。要求各经营户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及时更换、标示醒目、并标明“12358”举报电话。在节日巡查期间,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农家乐乱收费现象,我局及时安排巡查专班进行了解调查,纠正了乱收费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随州旅游对外形象。三是上线全区组织的党风政风热线,就民生关注的热点、焦点进行了现场解答,让群众进一步的了解价格政策、法规。 (十)突出民生导向,做好物价本职工作。一是按照省局“建设大平台、构建大格局、提供大服务”的定位,努力在预警、研判、监管、宣传四个方面形成长效机制。对涉及大量民生问题的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建立健全平台运作,按时限要求及内容办理答复。今年来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60余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二是受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93余件。为各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供了公正、科学、高效的价格服务。三是完成价格监测和农本调查数据上报,为区领导更好的决策服务。 展望2018年:一是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做好曾都区物价监管工作;三是加强对价格政策的宣传和引导,树立良好的形象;四是加强“封闭区域”制度的建立及执行;五是全力以赴的抓好精准脱贫工作,着力解决贫困人群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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