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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市民

    市政府请你来讨论有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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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6: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曾都五眼桥小学 于 2016-6-6 16:26 编辑

    曾都区北郊五眼桥小学:
        1、关于强拆:关于强拆的新闻不时见于报端,总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导致强拆的出现,原因复杂。规划部门、城管部门确保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各级政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城市规划,不因一己私利抢搭抢建,漫天要价;开发商不能私自组织社会人员进行强拆,引发流血冲突;政府部门处理违建、土地征收时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政策、补偿标准,应严格走法律程序处理征地拆迁矛盾。
        2、小区停车位:当前在各居民小区,地面规划停车位、占用绿地或道路的停车位不应收费,业主购房时已含此类公摊面积;地下规划停车位,属开发商支配可适当收取停车费;利用地下人防工程而设的停车位可以不收费,让利于民,缓解乱停乱靠造成的交通拥堵现象;还有的就是随地而圈的停车位,此类停车位应坚决禁止,物业应加强管理,杜绝各自先入为主的“画地为牢”的现象。小区物业管理应严格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杜绝小区内出现“开荒种菜”、“乱改乱建”现象;对于无故不交物业费的应走法律途径依法征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档次,确保公平公正,应收尽收,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不受少数业主的损害。
        3、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对于此类文化遗迹应依法保护,政府部门应加大投入,做好日常管理维护。不因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损毁,反之将之打造成精品人文景观,将大大提升随州的历史文化品位,带来更大的长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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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6: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教育考试中心 于 2016-6-6 16:23 编辑


         一、如何看待依法“强拆”问题。(1)关于什么是强拆。行政强制拆迁是国家为实现公益目的,在被拆迁人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中确定的搬迁义务时,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迫使被拆迁人履行裁决规定义务的行为。(2)针对城市规划管理和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强拆”问题,应该怎样来依法保证正常建设,打击违法建设?做好拆迁工作,不仅要求政府作为拆迁者要负起责任,做到依法行政,行必有依,以民为天;而且也要求普通民众要知法懂法,保护正当权益。政府有关部门在拆迁时不能把拆迁行为看作地方GDP增长和官员的政绩工程,应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政府的最大利益。面对不同的被拆迁者,政府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掌握强拆政策,妥善处理。在发生冲突时要耐心做思想工作,要坚持原则,保证公平,不要一味妥协,损害其他被拆迁者的利益,但也不允许政府自行强制执行,避免官民冲突,发生悲剧。(3)城市建设中如何正确科学保证群众合法权益?被拆迁者要掌握基本的拆迁程序和法律知识,并以此作为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武器。对不正当的强拆行为要坚决抵制并付诸法律保护自己。
    二、怎样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前提下遏制阻挠项目建设的漫天要价行为。首先,在编制规划和拆迁补偿方案的时候,要引入被拆迁户参与决策的制度。就拆迁方案中的补偿标准问题,完全应该公开,而不是开发商或者政府关起门来做。其次,可以规定一个比例,被拆迁户不同意拆迁补偿方案的,政府就不批准拆迁补偿方案。这样,减少因为补偿标准差距分歧引发的大量对抗冲突。
      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该不该收费。(1)地面规划停车位,属开发商支配,地下规划停车位,属开发商支配,当然应该有偿收费。(2)占用绿地或道路停车的现象应该杜绝,而不是讨论收不收费的问题。如果确实是小区没有规划停车位,必须占用绿地,就应该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收费标准、收费方案、以及所收取费用的用途,有了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就不会乱停乱占,混乱无序。(3)利用人防工程建停车位的行为是饮鸠止渴,只顾目前停车方便,会留下长期隐患。不可取。
    如何规范停车位和规范小区物业规范管理。如果想规范停车位,必须有偿停车,需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召开业主大会,做好车位规划,收费方案,这是规范停车位的必要前提。
         三、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城市建设中,如既能传承保护,又能通过开发利用,提升地域文化软实力?根据随州的具体情况,古迹不多,保护很好,文峰塔广场的建设对文峰塔的保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应该给随州的规划部门在这方面点个赞。
                                                                                                                               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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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6: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如日中天 于 2016-6-6 16:26 编辑

    反对强拆,也反对漫天要价,要召开听证会,做到事前公示、告知,反复做拆迁户的工作,用人性化的工作来做好百姓的思想工作,以理服人,没有做不通的工作。(洪山人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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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6: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真正落实“城市建设规划先行”,还要对一个城市的”宏伟蓝图“广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克服建设的随意性,让市民关心城建、心系城建,从而自觉支持自己城市的建设,把自己作为城市的主人。这些年来,之所以在城市建设拆迁中“钉子户”会层出不穷,还应该从我们是否做到了执法公正、执法必严、工作做深做细做到家上进行反思。我们还要强化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投机钻营,突击抢建骗补行为,让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城市正常建设顺利推进。第二,住宅小区停车位可少量收取管理费。第三,城市有价值的文化遗迹我们文物局必须心中有数,不要等拆的差不多了才发现其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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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6: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为了保障城市建设发展,维护全体市民的公共利益,对于阻挠项目建设的漫天要价行为要坚决打击,由法院依法下达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同意的,依法进行拆除。
    二、小区停车位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属于开发商建设的应合理收费,属于广大业主所有的绿地或道路停车位,不应收费。
    三、在城市建设中,应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留住城市的根和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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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强拆”关键在“依法”,“强拆”是不得已而为之。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需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这就是行政强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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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6: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拆迁的目的只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这是行政强制拆迁取得合法性的实体要件。适用行政强制拆迁的公益项目,主要是指国防、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博物馆、医院、环境保护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共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改造等带有公益性质项目。但无论何种情况下,拆迁建设项目必须具有公益性才可以通过行政机关以国家的身份强制被拆迁人拆迁房屋。纯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的拆迁方式和条件,应当由市场机制来决定,不宜采用行政强制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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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7: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强拆的意见:
         在强拆中启用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调依法解决拆迁事宜,既维护相关群众利益,也遏制漫天要价和突击加盖等现象。

    二、对小区停车位收费的意见:
    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应无偿交付使用,如果有人专门管理,负责清扫卫生和维护秩序,并保证车位车辆的安全,建议收费。

    三、对城市开发与文化保护的意见:
    城市开发与文化保护要科学设计,要有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有地方特色,要有发展眼光,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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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7: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1、依法强拆
        根据我国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明确规定,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对此,依法强拆的法律支撑已经取消了,现行的制度设计,政府是作为中间人,由拆迁人即开发商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而成为拆迁主体的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尽可能压缩拆迁补偿,加快拆迁进度,致使部分地区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而按新条例,政府今后将被推至前台,开发商、拆迁公司则不能再参与搬迁。
        拆迁许可证淡出舞台,并非说强拆就不存在了。有时强制拆迁是必须的,但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且由人民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以维持博弈的平衡。也就是说,以后政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强拆必须先向人民法院申请。理论上,人民法院既非利益主体,相对超脱独立,执行程序应该更公正。
      但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公共利益的界定。在土地财政当家的情况下,政府能否真正维护公共利益,取决于其能否超越自身利益。如果政府陷于自身利益无法自拔,公共利益只能是镜花水月。二是,司法是否独立,人民法院能否不受行政掣肘。而这一点,现实可能不容太过乐观。如果说非法强拆乃至暴力拆迁事件,是一座阴森恐怖的大殿,那“行政强拆”就是支撑它的大梁,同时又是一根扎人的刺。如何拆掉这根梁,拔除这根刺,除了理论上的人民法院制衡,司法独立外,民众监督也必不可少。
        2、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
        小区停车管理,可以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但应该强调的是,除了弥补管理方的合理运营成本外,小区停车费的主要用途,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就是用于发展小区停车设施,增加小区停车位。对于车主来说,停车是一定程度上的刚性需求。只有满足了这一需求,才有可能解决因此而产生的停车乱等问题。比如,在居住集中的小区附近,发展立体停车等停车方式,让小区居民停车有更多选项。
      提高小区停车管理水平,需要来自居民的监督和约束。目前,小区内部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还不完善。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推动小区内部停车管理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实现“公司管理车辆、居民监督公司”的良性管理模式。
      此外,建议出台鼓励停车场建设的优惠政策,大力挖掘城市公共用地的停车资源,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停车设施建设领域。可依据停车泊位构成变化,适时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充分发挥停车收费调控供需的作用,尽快消除停车场(如地下车库)、停车泊位的权属、交易方面存在的障碍,努力破解 “一位难求”的停车困局。
        3、地域文化软实力
    在随州地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中,一方面,要避免只注重传承保护使随州本土文化成为 “标本”的倾向,另一方面,要避免因过度开发而破坏本土文化的倾向。要深入挖掘,注重传承。加大对随州本土文化资源的历史探究,理清随州一些古城的历史遗址的历史脉胳及准确定位;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全市以电视专题、专家宣讲、条幅宣传等方式加大传播力度,激发市民的城市主人感、城市荣誉感、城市归属感,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要合理利用,活化资源。全市要积极培育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从而促进当地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入融合、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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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7: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1、依法强拆
        根据我国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明确规定,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对此,依法强拆的法律支撑已经取消了,现行的制度设计,政府是作为中间人,由拆迁人即开发商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而成为拆迁主体的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尽可能压缩拆迁补偿,加快拆迁进度,致使部分地区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而按新条例,政府今后将被推至前台,开发商、拆迁公司则不能再参与搬迁。
        拆迁许可证淡出舞台,并非说强拆就不存在了。有时强制拆迁是必须的,但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且由人民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以维持博弈的平衡。也就是说,以后政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强拆必须先向人民法院申请。理论上,人民法院既非利益主体,相对超脱独立,执行程序应该更公正。
      但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公共利益的界定。在土地财政当家的情况下,政府能否真正维护公共利益,取决于其能否超越自身利益。如果政府陷于自身利益无法自拔,公共利益只能是镜花水月。二是,司法是否独立,人民法院能否不受行政掣肘。而这一点,现实可能不容太过乐观。如果说非法强拆乃至暴力拆迁事件,是一座阴森恐怖的大殿,那“行政强拆”就是支撑它的大梁,同时又是一根扎人的刺。如何拆掉这根梁,拔除这根刺,除了理论上的人民法院制衡,司法独立外,民众监督也必不可少。
        2、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
        小区停车管理,可以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但应该强调的是,除了弥补管理方的合理运营成本外,小区停车费的主要用途,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就是用于发展小区停车设施,增加小区停车位。对于车主来说,停车是一定程度上的刚性需求。只有满足了这一需求,才有可能解决因此而产生的停车乱等问题。比如,在居住集中的小区附近,发展立体停车等停车方式,让小区居民停车有更多选项。
      提高小区停车管理水平,需要来自居民的监督和约束。目前,小区内部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还不完善。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推动小区内部停车管理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实现“公司管理车辆、居民监督公司”的良性管理模式。
      此外,建议出台鼓励停车场建设的优惠政策,大力挖掘城市公共用地的停车资源,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停车设施建设领域。可依据停车泊位构成变化,适时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充分发挥停车收费调控供需的作用,尽快消除停车场(如地下车库)、停车泊位的权属、交易方面存在的障碍,努力破解 “一位难求”的停车困局。
        3、地域文化软实力
    在随州地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中,一方面,要避免只注重传承保护使随州本土文化成为 “标本”的倾向,另一方面,要避免因过度开发而破坏本土文化的倾向。要深入挖掘,注重传承。加大对随州本土文化资源的历史探究,理清随州一些古城的历史遗址的历史脉胳及准确定位;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全市以电视专题、专家宣讲、条幅宣传等方式加大传播力度,激发市民的城市主人感、城市荣誉感、城市归属感,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要合理利用,活化资源。全市要积极培育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从而促进当地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入融合、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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