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日前,佛山市禅城区环保局发布了《禅城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要履行职务对应的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环保工作职责。
“以往,社会上甚至某些职能部门往往认为‘环保就是环保局的事’,环保工作只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花了大力气却难以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禅城区环保局副局长严聪表示,《办法》的出台就是希望改变这种现状,构建大环保格局。
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将纳入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结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激励和惩罚。领导班子被评为不合格的,主要领导向区政府作出检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同时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全区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重点督办。领导干部被评为不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书面向组织部门检讨并由组织部门对其进行约谈。
(李晓燕 林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