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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史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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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3-15 19: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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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史通义》,史学评论名著,八卷,清章学诚撰。章学诚(1738~1801),字实斋,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少年时苦读经史,且能举其得失。后寓居北京,游于内阁学士朱筠之门,得以遍览群书,并与钱大昕、邵晋涵、戴震诸名流往还甚密,讨论学术源流及异同。曾建议朱筠搜诊遗书,各疏原委,朱筠遂上书乾隆帝,四库自此开馆。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中进士,历主保定莲池、归德文正等书院讲席,纂修和州、永清、亳州等方志。晚年受知于湖广总督毕沅,入其幕参与《续资治通鉴》纂修,又主修《湖北通志》。著有《史籍考》、《文史通义》、《校雠通义》等。

      《文史通义》分内外篇,内篇五卷,外篇三卷。内篇涉及哲学、史学、文学、社会学等领域,外篇为方志论文集。书中提出了“六经皆史”的观点,此实倡自明代王守仁,章学诚加以发展,认为经亦是史,史先于经,应据史以谈经,“切合当时人事”,将经学建立在史学的基础之上。在史书编纂方面,章氏注重史德,言“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在史书体例方面,章氏推崇通史,认为通史具有“六便”(即免重复、均类例、便铨配、平是非、去牴牾、详邻事)和“二长”(即具剪裁、主家法)的特点;对于纪事本末体,亦备加赞许,认为“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兼有纪传体和编年体所不具备的优点。在为学态度方面,章氏主张“言学术功力,必兼性情”,提倡经世,反对空谈。值得注意的是他对于妇女的看法。在《妇学》篇里,他阐述了自己的妇女观,也可以说是一部“妇学”史,认为上天给予男女的聪明智慧是相同的,妇女也可以明诗礼。故此,他批判了才子佳人小说一番,“男必纤佻轻薄,而美其名曰才子风流;女必冶荡多情,而美其名曰佳人绝世”。批评小说传奇的同时,也批评了主张性灵说的袁枚。不过,章氏率性臧否人物,倒是足见真性情之风致,非道貌岸然之讲经论史,其畅行于世,亦不足怪。《文史通义》写作时,部分文章传出,段玉裁便为之叹绝,近人更将其与《史通》并称史学论著中之双璧。

      此书于道光十二年(1832)由章学诚之子华绂首刻于大梁,是为流传至今的最早版本。咸丰元年的《粤雅堂丛书》为较早之翻刻本。《丛书集成初编》、《四部备要》亦都收入《文史通义》。195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有刘公纯标点本,但未收入大梁本的外篇三卷。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有叶瑛的《文史通义校注》,注释词义,撮举大意,颇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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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19: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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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章学诚

    国学○易教上

      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或曰:《诗》、《书》、《礼》、《乐》、《春秋》,则既闻命矣。《易》以道阴阳,愿闻所以为政典,而与史同科之义焉。曰:闻诸夫子之言矣。“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知来藏往,吉凶与民同患。”其道盖包政教典章之所不及矣。象天法地,“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其教盖出政教典章之先矣。《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各有其象与数,各殊其变与占,不相袭也。然三《易》各有所本,《大传》所谓庖羲、神农与黄帝、尧、舜,是也。(《归藏》本庖羲,《连山》本神农,《周易》本黄帝。)由所本而观之,不特三王不相袭,三皇、五帝亦不相沿矣。盖圣人首出御世,作新视听,神道设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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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19: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卷一 内篇一

    清·章学诚

    国学○易教上

      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或曰:《诗》、《书》、《礼》、《乐》、《春秋》,则既闻命矣。《易》以道阴阳,愿闻所以为政典,而与史同科之义焉。曰:闻诸夫子之言矣。“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知来藏往,吉凶与民同患。”其道盖包政教典章之所不及矣。象天法地,“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其教盖出政教典章之先矣。《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各有其象与数,各殊其变与占,不相袭也。然三《易》各有所本,《大传》所谓庖羲、神农与黄帝、尧、舜,是也。(《归藏》本庖羲,《连山》本神农,《周易》本黄帝。)由所本而观之,不特三王不相袭,三皇、五帝亦不相沿矣。盖圣人首出御世,作新视听,神道设教,以弥纶乎礼乐刑政之所不及者,一本天理之自然,非如後世讬之诡异妖祥,谶纬术数,以愚天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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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19: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子曰:“我观夏道,杞不足徵,吾得夏时焉。我观殷道,宋不足徵,吾得坤乾焉。”夫夏时,夏正书也。坤乾,《易》类也。夫子憾夏、商之文献无所徵矣,而坤乾乃与夏正之书同为观於夏、商之所得;则其所以厚民生与利民用者,盖与治历明时,同为一代之法宪;而非圣人一己之心思,离事物而特著一书,以谓明道也。夫悬象设教,与治历授时,天道也。《礼》、《乐》、《诗》、《书》,与刑、政、教、令,人事也。天与人参,王者治世之大权也。韩宣子之聘鲁也,观书於太史氏,得见《易》象、《春秋》,以为周礼在鲁。夫《春秋》乃周公之旧典,谓周礼之在鲁可也,《易》象亦称周礼,其为政教典章,切於民用而非一己空言,自垂昭代而非相沿旧制,则又明矣。夫子曰:“《易》之兴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顾氏炎武尝谓《连山》、《归藏》,不名为《易》。太卜所谓三《易》,因《周易》而牵连得名。今观八卦起於伏羲,《连山》作於夏后,而夫子乃谓《易》兴於中古,作《易》之人独指文王,则《连山》、《归藏》不名为“易”,又其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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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19: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或曰:文王拘幽,未尝得位行道,岂得谓之作《易》以垂政典欤?曰:八卦为三《易》所同,文王自就八卦而系之辞,商道之衰,文王与民同其忧患,故反覆於处忧患之道,而要於无咎,非创制也。周武既定天下,遂名《周易》,而立一代之典教,非文王初意所计及也。夫子生不得位,不能创制立法,以前民用;因见《周易》之於道法,美善无可复加,惧其久而失传,故作《彖》、《象》、《文言》诸传,以申其义蕴,所谓述而不作;非力有所不能,理势固有所不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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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19: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後儒拟《易》,则亦妄而不思之甚矣!彼其所谓理与数者,有以出《周易》之外邪!无以出之,而惟变其象数法式,以示与古不相袭焉,此王者宰制天下,作新耳目,殆如汉制所谓色黄数五,事与改正朔而易服色者为一例也。扬雄不知而作,则以九九八十一者,变其八八六十四矣。後代大儒,多称许之,则以其数通於治历,而蓍揲合其吉凶也。夫数乃古今所共,凡明於历学者,皆可推寻,岂必《太玄》而始合哉?蓍揲合其吉凶,则又阴阳自然之至理。诚之所至,探筹钻瓦,皆可以知吉凶;何必支离其文,艰深其字,然後可以知吉凶乎?《元包》妄讬《归藏》,不足言也。司马《潜虚》,又以五五更其九九,不免贤者之多事矣。故六经不可拟也。先儒所论仅谓畏先圣而当知严惮耳。此指扬氏《法言》,王氏《中说》,诚为中其弊矣。若夫六经,皆先王得位行道,经纬世宙之迹,而非讬於空言。故以夫子之圣,犹且述而不作。如其不知妄作,不特有拟圣之嫌,抑且蹈於僭窃王章之罪也,可不慎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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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19: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易教中

         孔仲达曰:“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先儒之释《易》义,未有明通若孔氏者也。得其说而进推之,《易》为王者改制之钜典,事与治历明时相表里,其义昭然若揭矣。许叔重释“易”文曰:“蜥易,守宫,象形。秘书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郑氏注:“易者,揲蓍变易之数可占者也。”朱子以谓“《易》有交易变易之义”。是皆因文生解,各就一端而言,非当日所以命《易》之旨也。三《易》之名,虽始於《周官》,而《连山》、《归藏》,可并名《易》,《易》不可附《连山》、《归藏》而称为三连三归者,诚以《易》之为义,实该羲、农以来不相沿袭之法数也。易之初见於文字,则帝典之“平在朔易”也,孔《传》谓岁改易,而周人即取以名揲卦之书,则王者改制更新之大义,显而可知矣。《大传》曰:“生生之谓易。”韩康伯谓“阴阳转易,以成化生”。此即朱子交易变易之义所由出也。三《易》之文虽不传,今观《周官》太卜有其法,《左氏》记占有其辞,则《连山》、《归藏》,皆有交易变易之义。是羲、农以来,《易》之名虽未立,而《易》之意已行乎其中矣。上古淳质,文字无多,固有具其实而未著其名者。後人因以定其名,则彻前後,而皆以是为主义焉,一若其名之向著者,此亦其一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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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19: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钦明之为敬也,允塞之为诚也,历象之为历也,(历象之历,作推步解,非历书之名。)皆先具其实而後著之名也。《易·革·象》曰:“泽中有火,君子以治历明时。”其《彖》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历自黄帝以来,代为更变,而夫子乃为取象於泽火,且以天地改时、汤武革命为革之卦义;则《易》之随时废兴,道岂有异乎?《易》始羲、农,而备於成周;历始黄帝,而递变於後世;上古详天道,而中古以下详人事之大端也。然卦气之说,虽创於汉儒,而卦序卦位,则已具函其终始;则疑大挠未造甲子以前,羲农即以卦画为历象,所谓天人合於一也。《大传》曰:“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此黄帝未作干支之前所创造也。观於羲和分命,则象法文宜,其道无所不备,皆用以为授人时也。是知上古圣人,开天创制,立法以治天下,作《易》之与造历,同出一源,未可强分孰先孰後。故《易》曰:“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书》曰:平秩敬授,作讹成易。皆一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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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19: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曰:“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学《易》者,所以学周礼也,韩宣子见《易·象》、《春秋》,以为周礼在鲁。夫子学《易》而志《春秋》,所谓学周礼也。夫子语颜渊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是斟酌百王,损益四代,为万世之圭臬也。历象递变,而夫子独取於夏时;筮占不同,而夫子独取於《周易》。此三代以後,至今循行而不废者也。然三代以後,历显而《易》微;历存於官守,而《易》流於师传;故儒者敢於拟《易》,而不敢造历也。历之薄蚀盈亏,有象可验,而《易》之吉凶悔吝,无迹可拘;是以历官不能穿凿於私智,而《易》师各自为说,不胜纷纷也。故学《易》者,不可以不知天。(观此,益知《太玄》、《元包》、《潜虚》之属,乃是万无可作之理,其故总缘不知为王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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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5 19: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易教下

        《易》之象也,《诗》之兴也,变化而不可方物矣。《礼》之官也,《春秋》之例也,谨严而不可假借矣。夫子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君子之於六艺,一以贯之,斯可矣。物相杂而为之文,事得比而有其类。知事物名义之杂出而比处也,非文不足以达之,非类不足以通之;六艺之文,可以一言尽也。夫象欤,兴欤,例欤,官欤,风马牛之不相及也,其辞可谓文矣,其理则不过曰通於类也。故学者之要,贵乎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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