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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西郭先生 于 2016-4-21 08:46 编辑
随州市政府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随州市政府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随政办发[201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3月31日
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做好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特制定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实施方案。
一、支持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
创新政策支持,增强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能力。
(一)创新金融产品。针对农民工和农民购房群体定制金融产品,推广落实农业银行的“农民安家贷”。进一步优化方案,细化措施,加强产品宣传,提高办贷效率。拓展住房装修贷款、分期业务、助业贷款等多种形式,支持装修、购买车位、购置家电等,助力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各金融机构积极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及公转商等金融合作,增强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随州中心支行、随州银监分局、市农业银行、市国土局)
(二)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将农民工、农民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实行企业优惠和政府鼓励。鼓励开发企业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灵活促销。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唯一商品住房,有线电视入户费享受政府定价标准下浮20%的优惠,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国土局)
(四)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研发推出农民财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地金融新产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覆盖面和规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随州中心支行、随州银监分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农业银行)
(五)进一步放宽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落户政策。农民工和农民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父母(含养、继父母)登记为居住地常住户口。农民工和农民到市中心城区购房,尚有1名以及以上家庭成员户籍未迁出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不变,按规定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实行居住证制度,依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公共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救济、证照办理等公共服务的权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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