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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6 12: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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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财务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家庭财务帐本,由老婆管理,老公监督。
第二十四条 双方工资卡、统一银行卡由老公管理,并定期将每月工资由工资卡转划入统一银行卡。
第二十五条 与工资卡、统一银行卡配套的银行存折由老婆管理,以便核对帐目。
第二十六条 家庭成员应当克俭节约。老公每月零花钱100元,老婆每月零花钱300元。孩子每月零花钱根据不同年龄段另行制定。父母有退休金的,不另外支付零花钱,没有退休金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每人每月零花钱200元。以上每人月零花钱不够的,在本章程未经修改前不再另行支付,缺口部分由其自行解决。
第二十七条 所有开支应当保留付款凭证以便入帐。确无付款凭证的,除双方共同在场购买的外,每人每月开支总额不得超过100元。
第二十八条 有付款凭证的开支,应当在该项目发生之日起一周内登记入帐。
第二十九条 无付款凭证的开支,应当在该项目发生之日起两天内登记入帐。
第三十条 零花钱无需付款凭证,每月定期足额划扣。有节余的,按本规约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每月底夫妻双方应当对当月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制定下月开支计划。
第三十二条 帐本设置由老婆负责。
四、责任与奖励
第三十三条 老公违反本章程第七条第①②③⑥⑩项、第十八条,每次罚跪搓衣板30分钟;违反第七条④⑤⑦⑧⑨项,每次罚款10元。
第三十四条 老婆违反本章程第八条第①②③项,每次罚跪搓衣板30分钟;违反第八条第④⑤项,每次罚款10元;违反第二十一条,每次罚跪搓衣板30分钟,但应以不伤害其身体健康为宜。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章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每次罚款10元。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二十八、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每次罚款20元。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章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每次罚跪搓衣板30分钟。违反本章程第十九条的,每次罚跪搓衣板30分钟,但以为不伤害身体健康为宜。
第三十八条 夫妻凡遵守本章程第二十六条并有节余者,有权要求对方满足自己一个要求。双方均有节余的,节余多者有权要求节余少者满足自己一个要求。节余部分纳入下一个月的总收入。孩子、父母遵守本章程第二十六条并有节余的,有权要求夫妻满足其一个要求。
第三十九条 以上罚款从每人下一月零花钱中扣除。若下一月零花钱不够扣除罚款的,不够部分按每一角钱罚跪搓衣板一分钟处理。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父母。
五、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第七条所称“沾花惹草”、第八条所称“红杏出”,是指超出一般朋友、同事关系的所有暧昧关系,包括但不仅包括精神恋爱和肉体关系。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第八条所称“冷暴力”是指长期冷战、长期性惩罚、长期离家不归等。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第十六条所称“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宴请各自亲戚、朋友、同事,购买个人衣物、书籍、卫生用品、通讯费用等。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第十条所称“按时”,是指每天中午12:30之前和晚上19:00之前。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第三十八条所称“要求”,主要是指非物质要求,并应符合合法、合理、文明、健康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对本章程的解释发生争议的,由家庭成员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老婆、孩子、父母的解释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任何家庭成员均有权提出对本章程的修改建议,经全体家庭成员简单多数通过。
第四十七条 在正式结婚前,缔约双方及其近亲属之间的相互关系,类比适用本章程。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章程并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导致离婚的,可以不再适用本章程“责任与奖励”的规定。非过错方主张适用的,应当适用。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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