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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菱 于 2016-12-5 15:24 编辑
本网讯(通讯员刘军浩 许青松)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42号)文件精神, 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对2016年6月30日之前已按规定办理离休手续,并按月领取离休费的企业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月增资标准为: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50元,省部级副职110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400元。增加的离休费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据悉,按照此随县符合条件的共计20人,已于2016年11月份调整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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