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红菱 于 2017-1-24 08:50 编辑
本网讯(记者红菱 通讯员姜勇、何玉俊)“喂,是曾都区工商局淅河工商所吗?我是大冶市金湖街办事处牯羊村叶家湾叶某某,前段时间在你辖区网上购买蓝莓苗被骗,请你们帮帮我”。 2017年1月13日,淅河工商所所长何玉俊接到消费者叶某某的投诉电话,其声称去年12月20日在网上查询到曾都区淅河镇某蓝莓基地出售蓝莓苗,便与该蓝莓基地联系,以7.5元/株的价格购买120株蓝莓苗,将895元汇款到该公司账户上,但一个月过去了,叶某某一直没有收到该蓝莓基地卖给他的蓝莓苗,打电话该基地没人接电话,情急之下投诉到淅河工商所。 接到投诉后,所长何玉俊对此十分重视,立即安排辖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叶某某投诉所描述的情况,执法人员在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到该蓝莓基地的公司登记信息,遂与该基地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草莓基地负责人声称公司近两年内未出售蓝莓苗,不可能出现此种现象。后经该所工作人员到公司走访调查,发现是该公司一名员工私自出售蓝莓苗,并将购买蓝莓苗款转走,但该名员工现已辞职并离开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此事属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责任。后经工商执法人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协商调解,该公司负责人终于答应承担相关责任,目前已将895元购蓝莓款如数退还给消费者叶某某,本次消费投诉得到了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