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公众开放日未检工作情况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部长 邹勇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秉承“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理念,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与基层院加强联系沟通,强化对下工作监督指导,组织各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信息工作,加强对我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一、配齐配强未检队伍,落实特殊检察制度 (一)全市未检人员配备和案件办理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地级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部,配备1名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专职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加强未检工作力量,2017年我们又增加了一名雇员制书记员,配齐配强未检力量。各基层院均配备了1名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专人专职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落实未检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目前,全市两级四院均实现了专人专岗,切实落实了未检案件分案办理制度。 2017年1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件3人,批准逮捕2件2人,不捕1件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6件9人,移送起诉3件6人,不诉2件2人,在办1件1人;办理2016年积案6件8人,决定不诉1件2人,在办2件2人,法院判决3件4人;同期,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起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9件13人,其中被告人同为未成年人案件4件8人。 (二)落实特殊检察制度,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春节后我们组织未检干警深入学习高检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重要性,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羁押措施、刑罚尤其是监禁刑的适用,使大家明白未检工作的特殊性就在于普通刑事工作之外的“特殊工作”,没有未检的专项特色,就做不好未检工作,由此更进一步提高大家做好未检工作的思想认识。 今年,我市未检干警在未检案件中投入了更多精力。目前,部分未检特殊工作得到大家的高度重视,如在分案办理、社会调查、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五项特殊检察制度执行方面,全市各基层院均达到100%。1、分案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共同犯罪案件,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并与成年人分案提起公诉,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2、社会调查。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时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是否属于初犯,归案后是否悔罪,然后决定是否逮捕、起诉;3、法律援助。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日内,告知未成年人有权委托辨护人,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我们自发现该情形3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4、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每案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听取法定代理人意见,法定代理人无法或者不宜到场时,及时通知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刑事诉讼,充分保障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5、犯罪记录封存。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对其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询外,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消除对其今后生活和工作中的不良记录,给犯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机会,减少了社会对立面,有利于社会长久稳定。 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亲情会见、刑事和解和附条件不起诉等三项工作开展得也比较普遍。1、亲情会见。办案实践中,我们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制度,让涉罪未成年人在高墙内仍感受到亲情的关爱,而因此真心悔罪,让法定代理人对修复亲子关系和挽救失足子女抱有希望。2、刑事和解。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注重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鼓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3、附条件不起诉。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被告人,在认真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等多方意见,并经检委会讨论后,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二、全局拓展特色工作,突出宣传信息效果 2017年初,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起“关于开展关爱青少年成长系列丛书进校园捐赠活动的倡议书”活动,号召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共同关心下一代成长。市院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向我院精准扶贫点学校和市重点高中捐赠价值近6000元的关爱丛书。 为进一步扩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市的影响,随州市院主动作为,未检部3月22日到欧阳修中学开展了法制宣传,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基层院在市院的组织推动下,也积极开展多项宣传信息工作,如随县院向长岗镇中心学校提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检察建议、到安居镇开展普法宣传;广水市院未检干警走进看守所,针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在宣讲法律知识的同时,送去营养书籍和特别关爱;曾都区院向曾都区岁丰学校捐赠书籍140本,并与同学们开展了一次“传递智慧,见证成长”的读书交流活动;今年以来全市未检部门在微信平台上已发表7篇宣传信息,其中广水市院4月24日的《检法两家领导出席少年法庭》的信息被省院微信平台“鄂检在线”转发。 三、夯实专业建设基础,创新未检工作特色 (一)加强基础专业建设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们拟在广水市院建立一个未成年人工作室,推进未检工作基础保障建设。学习其他地区先进院,针对未检工作案件特点办案规律,开辟专门的未检工作室,配置专业化设备,为讯(询)问涉案未成年人、举行不公开听证、不起诉训诫,以及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矫治与疏导等提供基础保障。 (二)推动我市法制副校长全覆盖创新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针对我市未成年犯罪案件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案率不高的较好形势,为进一步巩固校园环境安全,减少和避免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我们积极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加入了市教育局法制与学校安全管理科组建的“校园安全周边治理”群,时刻关注全市校园安全管理活动。目前,我们正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所有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进行摸底调查,下一步计划将法治副校长的配备和活动开展工作形成制度,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将法制宣传和校园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保护校园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