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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查处利用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公告
近期,我市出现了“专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广告及使用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严重危害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全运行。为依法从严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现就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假证件、假合同、私刻公章、伪造单位证明等均属违法行为。以此牟利的中介机构、相关单位或个人均已触犯法律法规,一经发现,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将严格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缴存职工伪造或委托不法中介或通过其他方式造假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一经发现,公积金中心除要求缴存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退回其骗提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时公积金中心将冻结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取消该职工3至5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三、对于配合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公积金中心将向监察机关或其主管部门致函,提请有关方面依法严肃追究所在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请广大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前登录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ui⁃zhougjj.cn)查阅“办事指南”或致电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切勿相信非法中介和存在侥幸心理,伪造证件、资料办理提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公积金中心将为缴存职工按政策提取个人公积金业务竭诚提供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涉及的资料的核查与甄别,防范不法分子使用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或发现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与非法中介勾结,请立即举报,举报电话:3326033.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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