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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4 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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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局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会议精神,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核心,围绕稽查办案、监督抽检、核查处置、投诉举报和重大活动保障五个重点,创新稽查思路,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办案机制
一是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重要案件线索、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实行逐级上报,全市联动查处。二是建立完善稽查工作机制。加强县、市(区)稽查工作联动,增强稽查合力,提升稽查效能,鼓励稽查人员办大案要案,充分调动稽查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县(市、区)区域协作,在案件协查、大案要案查处、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稽查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全市稽查工作 “一盘棋”,逐步形成稽查执法办案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对急、难、重、大任务,实行全局统一指挥调配,主办稽查专班牵头,其它专班和办公室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为了避免办理的案件造成积压,我们采取了分流的办法分派任务,这样既提高了效率,又锤炼了队伍。三是实行稽查约谈机制。为了规范了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我局对多家涉嫌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药品的企业当事人进行约谈,有效地提升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查办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
我们以群众投诉举报和省外协查函为案件线索,严格落实各项稽查办案工作机制,以查办典型违法案件、提升稽查办案能力为抓手,从重快速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截止10月底全市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425件,涉案货值金额3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26万元,罚没金额18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查处伪劣药品案件18起,其中查处假药案件3起,全部移交公安部门。
三、狠抓举报投诉,确保稽查办案
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系统的作用,加强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对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准确研判,提高投诉举报案件线索转化率。为此,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细化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建立了投诉举报办理提醒、督办制度,确保做到投诉举报及时办结、回复。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件,其中省局督办函2件,外省食药监部门协查函 5件,群众来访来函投诉举报13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全部按时给予答复。
2018年工作安排
1、创新稽查模式,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按照全市“稽查一盘棋”工作思路,对新体制下的稽查模式进行探索创新,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下,强化食品药品稽查办案,构建食品药品大稽查工作格局,突出上下互动、横向联合,建立大要案联合办理机制。
2、完善稽查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市、县(市区)两级稽查执法协作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形势及案件分析会议制度,加强与日常监管的衔接,注重从日常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线索,挖掘案源,实现稽查执法与业务管理的无缝对接。加强对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对有组织、跨区域、影响大、危害重、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全市要统一指挥协调、重点督办、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3、查办大案要案,落实“四个最严”。集中优势力量,强化大案要案的查处,从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入手,深挖细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断突破,以点及面,积小胜为大胜,在全市范围内查处一批案值金额大、影响范围广的典型案件,威慑违法者。
4、继续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搜索引擎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搜集,排查违法信息,整治和规范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行为。开展与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合作的探索,加强对利用互联网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规范,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经营,网上销售假劣食品,利用互联网发布食品药品宣传广告等违法行为。
5、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监测。确立食品药品稽查重点、难点问题清单,开展专题研究,理顺“行管”对接、“行检”对接、“行刑”对接工作机制,解决制约监管效益的瓶颈和障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监督抽检重点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命中率,坚持多渠道多途径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拓宽风险监测渠道和范围,以“问题发现率”代替“抽检合格率”防范监管风险,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度,全面提高监管效能。
6、加强信息公开。案件处罚公开是稽查办案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稽查执法权力“阳光运行”的实际举措。积极配合市局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案件处罚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硬指标,原则上,所有非涉密案件处罚信息一律向社会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权力清单”制度,做到执法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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