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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久居都市的人们越来越喜欢亲近自然,或徒步登山,或露营赏景,不一而足。除了跟旅行社外出旅游外,户外旅游的方式应运而生,逐渐被一些旅游爱好者所钟情。我市一些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保健品销售企业、户外论坛、协会等通过微信、QQ群等方式,打着AA制、非营利的幌子,组织、吸引一些市民外出旅游的现象逐渐增多。针对户外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协会等组织的旅游活动特点,随州市旅游局向广大游客发布消费警示: 1.户外运动俱乐部涉嫌违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通过社交网络媒体组织旅游活动,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不签合同容易引发纠纷。旅行社接待游客出行必须签订合同,对双方的权责进行有效划分,对旅游行程进行翔实约定,旅游合同是判断纠纷违约方及违约责任程度的主要依据。但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组织活动往往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判断违约方责任。
3.旅游纠纷得不到保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须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旅行社责任保险,分别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和游客的损失赔偿。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因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因此无法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另外由于大家在微信群或QQ群中使用真实姓名的并不多,故驴友们只知道群主的假名或昵称,不知道组织者的真实姓名及家庭住址。在旅游中一旦出现纠纷或意外伤害事件时,驴友们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找到户外旅游的真正组织者进行维权,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市民与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之间的纠纷也无法受理。
市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旅游出行应当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遇到纠纷请及时咨询或投诉,旅游投诉电话:0722-359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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